【改編潮三】《今晚打喪屍》作者余兒:就算大改,好看就好
作品能夠搬上大銀幕,是寫作人的一大心願;但以什麼模樣搬上大銀幕,對於原著作者和讀者而言,都是關鍵的問題。《今晚打喪屍》改編成電影,對原著作者余兒來說,大概只是單純的版權交易。從一個看《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的小喪屍迷,到長大後在小說世界化身打喪屍的英雄,余兒卻在電影中徙有原著作者的空名。
《今晚打喪屍1:浴血富山邨》有一章講述男主角小時候愛上喪屍片,與好友約定打喪屍,他的名字叫詠良,正是余兒的原名。在現實中,血腥暴力的電影就是作者兒時的娛樂;如今詠良已長大成人,喪屍打不成,卻架起眼鏡,穩握筆桿,寫下自己的喪屍小說,成為IP(Intellectual Property)改編的新星。
原作者變旁觀者 無權干涉電影製作
小說中的詠良幻想用斧頭和電鋸打喪屍,電影卻將武器改成具香港特色的「鴛鴦雞蛋仔」(雞蛋仔夾板改裝的劍)和「喪屍血滴子」(髮型屋焗油機製成)。「我喜歡這些本土元素,但不會單單因為本土而喜歡這部電影。」本土是現今創作必備的元素,余兒也在原著中加入本土味,穿裙褂的屍新娘正是顯例,彰顯他的本土喪屍觀。可是,本土元素只是加分項,並非他評價作品的唯一標準。
《今晚打喪屍》電影並沒有按原著改編,余兒耿耿於懷的是對讀者不公平,「不管人數多與少,至少有人是因為小說才入場,但電影又有別於原著,好像欺騙了他們。」書展時讀者紛紛向余兒訴說對電影失望之情,他因此心生歉意。對他來說,好的改編是保留原著人物性格和故事精神,加上電影元素。「我的底線是只要好看,把我的故事全改,只保留人物也可以。」他強調「好睇」是作品最重要的元素。但即使回到開拍之前,他也無法令電影按他的意願拍攝。
「與投資者洽談時,計劃電影呈現原著。但簽約後,導演和編劇都決定不按原著拍攝,他們有自己的想法。」同樣是創作人,他尊重劇組,但更無奈的是他無權干涉電影製作。當小說的版權賣出後,他從原作者變成旁觀者。「做電影的是一個圈子,當然不希望別人干擾他們,但也不希望改編與原著有太大落差。」《今晚打喪屍》徙有原著之名,在電影院謝票時,他心裏想的卻是:「其實電影是另一個作品。」
改編者要對作品有愛 尊重原創才能促進創意產業
身為作者,余兒希望改編能保留原著的精華;成為改編者時,他認為最重要的是對作品有愛。將九把刀的《少林寺第八銅人》改編成漫畫時,余兒抱着的心態令他獲得原作者的讚賞,「我覺得故事很好,改編時我要將它變得更好。」正因為欣賞作品,才能發揮其吸引之處,也希望作品改編過後更「好睇」。
電影偏離原著,效果又不如理想,加上作品被抄襲,令余兒傷上加傷。回想上年無綫劇集《城寨英雄》抄襲他的作品《九龍城寨》,當時余兒在臉書上揶揄此事,如今只能慨嘆大台不尊重原創。「只是抄概念和某些橋段的話很難告得入。」余兒無奈地說。
《九龍城寨》(2008)與《城寨英雄》(2016)相似之處
以城寨為背景
皆有角色喚作「龍捲風」(《城寨英雄》龍捲風由張國強飾演)
《城寨英雄》吳家樂的造型與《九龍城寨》的龍捲風皆是白髮和穿上長衫
當時有不少網民批評無綫抄襲:
班監製高層真係傻的嗎?應該又係覺得自己拍完仲會益咗人哋個漫畫家出名,佢哋既思維真係……
抄真係tvb慣常做法,不過都想睇翻啲以功夫為主題嘅劇集,哩幾年真係無乜。
其實比番版權都係幾十萬到,咪當支持本地創作囉。
IP熱讓人重新發現文本的價值,使不同媒介的創作之間產生連鎖反應,令創意產生的價值最大化,然而,創意是一種無形的資產,較容易被「偷橋」。如果改編的作品大幅偏離原著,只是借用原著的名氣,甚或未經原著作者同意而抄襲概念和橋段,這對創意產業,尤其是對生存本已艱難的出版業而言,或許是傷害多於幫助。「改編潮」專題第四篇,將會訪問小說改編電影的導演和監製,談談他們對改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