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整個清朝只有七人獲賜 「三眼花翎」究竟有多稀罕?

撰文:許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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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清宮戲當道,無論是《後宮甄嬛傳》或《延禧攻略》,均屢屢創下收視佳績,觀眾們對劇中角色的穿著打扮更是如數家珍。除了後宮嬪妃,清代王公大臣一襲補服頂戴,象徵其官級品制,頂戴上是否插着羽毛—孔雀花翎或褐羽藍翎,更是代表皇恩浩蕩。不過你可知,大清王朝268年的歲月中,享有「三眼花翎」待遇的,卻只有少少的7個人?為何花翎上還有「眼」呢?這7位享盡皇恩的寵臣又是誰呢?

1875年,陝甘總督左宗棠身着便裝,頭戴頂戴花翎。(網絡圖片)

清代以前就有以鳥羽飾冠的習慣

說起象徵功績顯赫的榮譽「花翎」,其實在戰國時代就已經有在冠冕上飾以裝飾品的習慣:「趙武靈王效胡服,以金璫飾首,前插貂毛為貴職」。到了西漢惠帝時,可入禁中受事的侍中,就配戴「鵔鸃冠」(音「俊亦」),唐代顏師古(581—645年)注漢書時稱:「鵔鸃,鷩鳥也,似山雞而小冠,背毛黃,腹下赤,項綠色,其尾毛紅赤,光采鮮明,今俗呼為山雞,其實非也。」由於鵔鸃毛色鮮豔、光彩奪目,因此適合作為帽冠上的裝飾。後來歷朝歷代均有以鳥羽飾冠的習慣,差別只在於用的是貂、鵔鸃或鶡尾(鶡,音合,像雉而善斗的鳥,多用於虎賁軍等武官)而已。

清代中葉,出身內務府漢軍鑲黃旗的福格在《聽雨叢談》中記載:

《明輿服志》載,公侯伯朝服,皆加籠巾貂蟬,插雉尾(公玉蟬,侯金蟬,伯玳瑁蟬)。又都督江彬等承日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書王瓊得賜一英,冠以下教場,自謂殊遇。似與今三眼、雙眼、單眼花翎之制相同,惟雉尾、鵝翎,不及本朝之孔翠壯觀多矣。
福格,《聽雨叢談》

當時已有在帽冠插上羽毛的風氣,或以染色的天鵝翎或雉尾,並分為三眼、雙眼、單眼(眼指羽毛上圓形花紋,眼數愈多則愈尊貴)共三級,故福格稱這與清代相同,差別只在清朝用的是孔雀羽毛,明朝用的是雉尾或鵝翎。顯然清人認為孔雀羽較雉鵝翎珍稀與高級。

明代的公侯朝服已飾有「雉尾」,且對獲得羽翎一事非常欣羨。明正德年間任都督僉事的江彬(?—1521年),手握遼東(廣寧,今遼寧錦州北鎮市)、宣府(今河北張家口宣化區)、大同(今山西大同市)、延綏(今陝西榆林綏德縣)等邊軍四鎮大權,但並未率軍守邊,反而是逢迎明武宗(1505—1521年在位)當大將軍的夢想。

《明史》記載,江彬的軍隊在宮廷裏晨夕馳逐,「甲光照宮苑,呼噪聲達九門」,明武宗親來檢閲時,稱為「過錦」。江彬統領「諸營悉衣黃罩甲,……帽植天鵝翎,貴者三翎,次二翎」,就連兵部尚書王瓊(1459—1532年)得賜一翎都沾沾自喜。

清大學士、一等忠勇公傅恒,於乾隆十三年(1748)征討金川時立下軍功,受賜雙眼花翎。圖為傅恆畫像(局部)。(維基百科公開領域)

什麼人可以戴三眼花翎?

既然清代改以孔雀翎為尊,那又有誰能獲此殊榮呢?清代花翎制度中,分為例戴與賜戴兩種,前者則是非滿清宗室或藩部莫屬,指爵位到達一定品秩即可依例配戴。最尊貴的「三眼花翎」,是賞給爵位低於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固山貝勒的固山貝子與固倫額駙(皇后所生的公主之夫)。次一等的「雙眼花翎」,則賜給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其餘妃嬪所生的公主之夫)。再次一等的「單眼花翎」,除了擔任御前侍衛、領侍衛內大臣、直省將軍內大臣、散秩大臣,或前鋒營、火器營、護軍營等五品以上武官,還必須出身滿洲「上三旗」(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才能「例戴花翎」。

由於清朝「外任文臣無賜戴花翎者」,所以晚清之前「賜戴」比「例戴」更稀少,在清朝享國268年裏,賜戴三眼花翎與雙眼花翎者,總計應不超過30餘人,而最高等級的三眼花翎,則僅只有區區7人。他們分別是傅恒、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以上為滿人)、李鴻章、徐桐(以上為漢人)。傅恒(1722—1770年,滿洲鑲黃旗)即乾隆帝的富察皇后(孝賢純皇后,1712—1748年)之弟,於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征討緬甸時初戰吿捷,受賜三眼花翎。福康安(1754—1796年)為傅恒之子,於乾隆六十年(1795)以雲貴總督身份在平定苗族石柳鄧叛變時立有戰功,獲賜三眼花翎,綜觀清代,傅恒、福康安是唯一獲賜三眼花翎殊榮的父子。和琳(1753—1796年)為乾隆朝權臣和珅(1750—1799年)之弟,屬滿洲正紅旗,繼福康安平定苗族起事,於嘉慶元年(1796)受賜三眼花翎。

道光朝伊犁將軍長齡(1758—1838年,蒙古正白旗),於道光六年(1827)平定回部張格爾(1790—1827)起事,不僅晉封太保、賞三眼花翎,道光帝命其畫像列入中南海紫光閣《平定回疆𠞰捦逆裔四十四功臣》中,並在乾清宮正大光明殿賜宴慶祝凱旋而歸。禧恩(1784—1852年)為睿恭親王淳穎(?—1799年,傅恒女婿)次子,屬滿洲正藍旗。他於道光十二年(1832年)進剿連山瑤(今廣東清遠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賜三眼花翎。

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鴻章。(維基)

清朝唯二獲得三眼花翎的漢人

講起清末位極人臣的漢人,當然就是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鴻章(1823—1901年)。他代表清廷於中法戰爭(1883年12月—1885年4月)後與法國進行談判、創設北洋水師、鎮壓熱河朝陽(今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金田道教教民起義有功,據說在慈禧太后(1835—1908年)六十大壽當天獲賜三眼花翎,不過馬上就因為甲午戰爭戰敗遭到追奪。至於歷史上知名度較低的徐桐(1819—1900年),屬漢軍正藍旗,據說是因為力主讓義和團「扶清滅洋」,以及善於花言巧語,受到慈禧太后的賞識受賜三眼花翎。與前面六位相比,在光緒二十六年(1900)庚子拳變時,既沒率軍抗敵之勇、亦無出謀劃策之功,僅僅受到兒子徐承煜(1841—1901年)的勸說就上吊殉國。

從徐桐輕易獲得三眼花翎,足可體現清代中葉後時頒授花翎逐漸開始浮濫,甚至出現用錢「捐翎」的現象。像是廣東洋商伍崇矅、潘仕成捐數萬兩銀子給鴉片戰爭後日漸空虛的國庫,但清廷無法褒獎,於是把腦筋動到花翎上,賞賜二人配戴花翎。此例一開,清廷開始明碼標價,規定花翎實銀1萬兩。到咸豐時,捐價略下降,花翎七千兩、藍翎(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無眼)五千兩,但不許折扣。到清朝滅亡前夕,花翎的身價暴跌至二百兩。昔日彰顯顯赫功勛的花翎,竟淪為清廷換取穩固、維護風雨飄搖統治的商品性工具,其權威性早已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