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婆媳不和夫妻離婚 漢代儒家禮制下的婆媳關係
由易烊千璽、謝娜與何炅擔任主持人的綜藝節目-《朋友請聽好》,民眾可通過信件,或是在節目直播時打電話等方式,來分享自己的故事。日前有位女士因婆媳不和致電向該節目求助。何炅認為「婆婆不喜歡兒媳這件事,不能說婆婆不對。因為婆婆本身就沒有義務要去喜歡兒媳」。他對於婆媳關係的看法,很快引起大眾的探討。有不少網民同意,親如母女的婆媳關係或許存在,但一定是極少數,否則也不會有「婆媳關係是千古難題」的說法。
自古以來,想要家庭和諧,很大的因素取決於婆媳關係是否和睦,自漢武帝(公元前156-前87年)「獨尊儒術」後,處在儒家禮教初步萌芽的漢代,婆媳關係又是如何呢?
漢代建立之初,便面臨到秦代遺留下來的社會與家庭問題。知名的思想家賈誼(公元前200-前168年)就曾嚴厲批評秦代時的家庭關係:「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假父耰(音同「優」,整地的農具)鉏(音同「廚」,除草的農具)杖彗耳,慮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慮立誶語。抱哺其子,與公並踞。婦姑不相說,則反脣而睨」。
賈誼點出,當年秦孝公(公元前381-前338年)力排眾議,放手讓商鞅(公元前390-前338年)推動變法,迅速將秦國改造為強國,即使後來商鞅被殺,其政策仍在秦國延續下去直到秦始皇(公元前259-前210年)統一天下。但商鞅變法帶來的弊端也非常明顯,因專攻人心弱點,鼓勵人們互相揭發違法言行,讓家庭人倫與禮儀遭到嚴重破壞,導致秦代世風崩壞。
賈誼舉例,兒子只是把鋤頭、掃帚借給父親使用,就一副了不起的樣子;母親只不過隨意拿取瓢碗箕帚,就遭到責罵,而媳婦竟與公公坐一起給孩子餵奶!而文中的「婦姑」,說的就是婆媳,婆媳彼此看對方不順眼,互相漫罵怒目而視。以賈誼為首的漢臣,看到「秦滅四維而不張,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亂僭而無差,父子六親殃戮而失其宜,奸人並起,萬民離畔,凡十三歲(但實際上秦朝共15年)而社稷為墟」。
有鑑於秦朝短短十幾年就滅亡,士人紛紛要求要重塑家庭關係,當時的社會已經變成父母不照顧兒女、兒子媳婦不孝順父母、手足之間不願謙讓的情況。道德的淪喪已經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為了改變秦代以來的社會風氣,漢廷決定整合先秦時期的儒家禮儀,以此規範社會,其中特別重視媳婦與公婆之間的關係。
漢宣帝在位時(公元前73-前49年),有禮學家戴德、戴聖將流傳下來的《禮經》編成兩個選本-《大戴禮記》與《小戴禮記》,內容皆片面強調媳婦的道德規範與應盡的義務,還要無條件地服從以達到家庭和睦,且對待公婆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這項要求,無論是在以婆婆為中心的漢代婆媳關係,還是期望婆媳關係如同母女一般的現代社會,都是難以做到的。
翻閲傳世的漢代文獻,虐待媳婦的婆婆可說是層出不窮。《後漢書.應奉傳》與《搜神記》都記載了一位勘比今日戲劇裏的「惡婆婆」:「後漢南康鄧元義,父伯考,為尚書僕射。元義還鄉里,妻留事姑(婆婆),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飲食。羸露日困,終無怨言。」鄧元義與父親伯考前往京城,留妻子侍奉母親。鄧妻雖已非常小心地服侍婆婆,但仍被婆婆嫌棄,不僅被關在空屋,飲食還遭到限制導致身體虛弱,不過她一句怨言都沒有。伯考知道這件事後,不忍媳婦繼續受到虐待便將她送回孃家,後來鄧妻改嫁將作大匠應華仲。之後鄧元義在路上看到前妻坐朝車出門,還特地向旁人解釋:「此我故婦,非有他過,家夫人遇之實酷,本自相貴」,表示前妻雖然改嫁他人,但在前段婚姻裏並無任何過錯,而是母親太過嚴厲。
另一個惡名昭彰的婆婆,就是知名的漢代樂府詩-《孔雀東南飛》裏,男主角焦仲卿的母親。兒媳婦劉蘭芝聰明、勤勞,嫁入焦家後「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婆婆四處刁難,逼得劉蘭芝主動要求離婚,儘管焦仲卿懇求母親改變態度,焦母仍以「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為理由拒絕兒子,導致雙雙殉情的悲劇。
從這兩則漢代婆媳問題導致夫妻離婚的事件,可以看到漢代的婆婆在家庭中有一定的權威,她的意見必須得到尊重與維護,因此每當婆媳間發生矛盾時,最後多以犧牲媳婦的權益-休妻,來解決問題。另外,自漢武帝設立「孝廉」來任用官員後,大力推行孝道,因而對媳婦有着很高的道德要求。使得有些士人僅是一點小事,便主動休掉妻子,如《二十四孝.湧泉躍鯉》的主角姜詩,與妻子龐氏一同侍奉母親,由於薑母喜飲江水,每天都是龐氏提着桶子去汲江水給薑母。一天龐氏去汲水路上遇到大風,無法及時回到家讓薑母喝到水,於是姜詩以此為由休掉龐氏。
漢代媳婦為了維持婚姻、家庭,不得不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地與婆婆相處,《女誡》的作者班昭(45-117年),也花了不少筆墨在書中分享多年來當媳婦的心得經驗談,吿訴女兒該如何與婆婆相處,以及不順從婆婆的後果。漢代可說是儒家禮教開始逐漸成形的階段,這一時期所訂定的規範,不僅使漢代社會風氣耳目一新,也對之後的朝代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