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秘】要落仔找尼姑? 水陸畫裡暗藏明代婦女墮胎的秘密

撰文:外部來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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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合法與否的話題持續在各國間延燒,繼愛爾蘭、南韓之後,新西蘭政府也提出墮胎除罪化的法案,美國密蘇里州法法院日前更緊急暫緩將要生效的禁止懷孕8週婦女墮胎的法令,迄今為止美國共有16州限制婦女墮胎的權益。
將眼光放向中國,麝香、紅花、五行草,熟悉宮鬥劇的人都知道一碗黑稠稠的中藥時常成為宮廷的利器,但事實上,從中國歷史紙堆裏翻找,對於婦女墮胎的相關記載都十分隱晦,對於婦女尋求墮胎的記載更是付之闕如。即使在明代,婦女墮胎、溺嬰等行為,依然難從文獻資料中發現,但從明代流行的「水陸法會」與「水陸畫」,或許能一探明代婦女墮胎的情況以及尼姑在這之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水陸法會是佛教徒每年最盛大、最隆重的法會,目的是要超渡水陸一切的亡魂,因此當然也包括因生產或墮胎死亡的婦女、被墮胎的嬰靈以及出生後被溺斃的嬰靈。水陸法會通常需舉辦至少7天到49天,由於需時長、動員人數眾多還需要廣闊的場地,在香港只有幾座大型佛寺每年舉辦水陸法會,例如大嶼山的寶蓮禪寺在每年農曆十一月十二至十九日都會起建水陸息災法會。而所謂的水陸畫是就是寺廟在舉行水陸法會時佛壇所用的神像畫。

水陸畫的繪畫內容涵蓋範圍相當廣,包含許多明清時代的風俗,在眾多水陸畫中,有幾幅以婦女為題,如《墮胎產亡嚴寒大暑孤魂眾》、《墮胎產亡仇寃抱恨諸鬼神眾》等,可以聯想到古代由於醫療衛生不發達,產育風險相當高,婦女因為生產或墮胎而身亡是相當普遍,因此水陸法會才會繪制相關的水陸畫。

圖為《墮胎產亡嚴寒大暑孤魂眾》局部,可以看到繪畫主題是正在生產的婦人,推測為明天順年間(1457-1463年)所繪制的皇家水陸畫,原藏於山西朔州右玉縣寶寧寺,現移往山西忻州市文物局收藏。(維基百科)

從水陸畫裡圖中往往可以紀錄產房內婦女分工的情形,以及墮胎產亡的婦女悲苦的樣子,但也有部分的畫作婦女神色淡然;但畫作都帶有警示的意味。再輔以其它文獻記錄,會發現不只是寺廟的水陸畫裡有墮胎婦女的記載,寺廟裡的尼姑往往是協助墮胎的角色。

尼姑與墮胎藥

為何婦女會向尼姑尋求墮胎藥呢?事實上,在佛教的戒律中,無論是一般民眾還是出家眾,墮胎殺子的業障是相當罪業深重的。記載佛教戒律的《十誦律》,相當詳細地訂定出如果比丘墮胎,其業行罪責的輕重:若是比丘為殺彼母,令墮胎,若母死者,則犯波羅夷(佛教戒律中的極惡罪)。若胎死,亦是偷蘭遮(佛教戒律中的大罪、重罪)。

但婦女還是會選擇找尼姑,關鍵在於古代婦女除了親人外,只能從能隨意出入宅院的三姑六婆(三姑:尼姑、道姑、卦姑;六婆:牙婆、媒婆、師婆、牽婆、藥婆與穩婆)得到生育節育相關的知識,但在三姑六婆中,卻只有尼姑具備販賣墮胎、絕育秘藥的媒介者,其角色非常的矛盾。

墮胎的議題近年在國際延燒,2018年阿根廷墮胎合法化闖關失敗。(VCG)

為何尼姑能夠拿到這些藥物呢?這是因為佛教的「五明」(被佛教所用的學科)中有用來經世救人的醫學,因此有部分的寺院設有醫科,某些寺院更有婦科,例如南京的鳳井寺、陝西扶鳳憲法門寺等。寺院所設的婦科,採中醫診察的方式,易為女病人接受。同時在處方上還會考慮藥物價廉和採集方便,以此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僧醫更有藉由宗教撫慰人心的力量,讓病人鬆口吐露心聲,此外同為女性的尼姑,更能讓婦人將難以啟齒的隱情向其告知,寺方也能掌握病情,給予精神開導,使病人有所寄託,發揮心理治療的作用。

但其實尼姑自己本身很高的比率也有墮胎藥物的需求。自古以來僧人在中國社會的觀感並不佳,尤其對於獨身僧尼的印象十分負面,即使在佛教大為盛行的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上依然有許多針對獨身尼姑的負面言論,甚至將尼姑、娼妓相提並論。

從北齊文學家劉晝上書指控佛教專事損胎殺子之事、南宋醫學家陳自明在其著作《婦人大全良方.斷產方論》,還提到尼姑也需要墮胎絕育:「或不正之屬,為尼為娼不欲受孕而欲斷之者,故錄驗方以備所用」。到了明清時的江南,尼庵精舍成了花街柳巷,甚至出現尼姑兼妓的「花禪」。 身為佛門中人的尼姑,或自身也有同樣需求,或向信徒販賣墮胎藥物;這些婦女雖然為佛教信徒,但出於各種原因不得以必須墮胎,她們在做選擇的同時,勢必在宗教因素下,內心有極大的掙扎。

水陸畫不只有宗教意涵,更紀錄了古代的風俗。有藝術、宗教和歷史價值。(百度百科)

因此,這些婦女透過宗教道德規勸之故,只能透過參與水陸法會,來消除心中的罪惡感,因此展現在一幅幅墮胎產亡水陸畫上,為受害者或加害者提供一條得以療傷或慰藉之路,所以水陸法會並非單純的宗教活動,在某種程度上實為一種追求心靈救贖的方式。而這樣一幅幅的水陸畫,也成為古代墮胎、產亡、溺嬰等社會問題存在的最好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