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僱員欠保障仍可被減薪或解僱? 了解5大潛在漏洞
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中的「保就業計劃」於今日(5月25日)正式接受僱主申請,合資格申請的企業將可在最快本年6月獲取資助,用於支付員工一半的薪金。
政府推出援助政策本應是好事,然而按目前所見,是次計劃最少存有5大漏洞,無良的僱主或可藉此獲利,而僱員卻處於被動位置,未必能全數受惠。
保就業計劃簡介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政府特別推出了支援社會各界需要的防疫抗疫基金,而在第二輪的防疫抗疫基金中,有逾800億元是撥落「保就業計劃」,用以協助僱主向僱員支付一半薪金。
合資格申請的僱主,可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其中一個月為「指定月份」,以該月的聘用狀況(包括僱員數目及薪金)申請政府資助,而政府會以每位員工月薪$18000為上限,向企業發放相等於每位員工一半薪金的資助(即最多為$9000),並預計於6月可發放第一輪的資助。
獲資助的僱主,須承諾在6月至8月期間,企業的僱員數目不少於本年3月,以阻止企業裁員,否則企業便須按公司規模交回部分補貼金及罰款(10人僱員以下的企業罰10%,500人以上企業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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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計劃存5大漏洞
雖然計劃設有罰則,並設有舉報機制以供政府跟進企業違規行為,然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已表示,因政府希望能盡快發放資助,所以無法把批核過程做得太複雜,但在簡化申請過程時,計劃其實亦潛藏5大漏洞,無良僱主甚至可藉此從中獲利或剝削員工。
保就業計劃5大漏洞(按圖了解):
1. 只計受僱人數 不管有否「換血」
計劃雖有要求僱主在接受資助後不可裁員,但對於企業在獲資助期間有否「換血」,計劃並不會理會。
即是說,假設一間企業以「3月」為申請計劃的指定月份,當時是僱用了50人,但在獲發資助期間,僱主如解僱在3月時仍在僱用的員工,僱主可解僱在3月時仍在僱用的員工,只要聘回同樣數目的新員工便可以。另外,如僱主在解僱舊員工後,以較低價錢聘用新的員工,他更可在這「換血」的過程中獲得新舊僱員薪酬之間的差額,變相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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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監管機制乏力
據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政府會公開申請參加計劃的僱主名單,且會隨機抽查企業聘用僱員的狀況,如發現有違規,便會要求僱主歸還資助及繳交罰款;政府亦設有投訴機制,僱員如發現僱主有違規,可作出舉報。
然而,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曾表示,企業的人手資料都是只在高級管理層的手上,一般員工根本沒可能獲得,因此僱員根本很難得知公司是否違規,更枉論舉報。
3. 難阻企業推行無薪假
保就業計劃只計算企業在「指定月份」的僱員數目,但不會理會這些僱員是否被公司要求放無薪假,即是說,公司可以照領取資助,但員工仍可能被公司強迫繼續放無薪假,無法領取足本的薪金。
4. 無法追討事前的減薪
計劃只會按「指定月份」的僱員數目及薪金去計算發給企業的資助金額,若打工仔在期間遭公司減薪,計劃並不能為他們做甚麼,而且這是不會影響企業所獲得的津貼額。
5. 難防聘假僱員「湊人數」
計劃只跟企業計算「指定月份」的聘用員工數目,但難核實他們是否為真正的員工,若然有僱員想獲得更多資助,他大可於事前聘用一班假僱員(例如是親戚及朋友),以增加公司受僱人數,那多獲取的資助,便可能歸僱主與假僱員所有。
僱員需更多保障
不難發現,打工仔在這「保就業計劃」中名義上是最受惠的一群,但其實卻身在很被動的位置,甚至在被減薪、強迫放無薪假甚至被裁員,計劃也無法給予保障,哪怕在僱員人數不對稱時,企業須繳付罰款,但打工仔被解僱的事實卻仍然是無法挽回。
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知何時退卻,經濟持續受到打擊,失業率一再攀升,但以目前來說,香港並沒有任何專為失業人士而設的援助計劃,若有人真的失業且連維持基本生活需要都有難度的話,他們只能申請綜援。或許政府下一步需要做的,除了是盡快派發那一萬元,還要想想是否需要設立失業援助金或其他計劃來幫助就業困難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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