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羅致光:代出糧計劃只對人數不對人頭 難保不換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項目,當中8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政府幫僱主「代出糧」,以打工仔一半人工計算,上限9,000元,條件是要不裁員。僱主可以選定今年1至3月任何一個月份作為工資基礎,而員工人數就以3月為準。
計劃未有申請細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在傳媒簡報會中直言,計劃「只對人數、不對人頭」,難保僱主減薪甚至「換血」,只有大原則是要資助用於員工出糧。他不承認計劃有「漏洞」,而是設計制度時要最快能派錢,亦以舉報為主的公民社會監察,否則重蹈2018年「派4000元」的覆轍,擾攘一年多後才能發放,屆時恐怕已有大批公司倒閉。
防疫抗疫基金|羅致光:代出糧計劃只對人數不對人頭 難保不換血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4日)傍晚見記者,展示防疫抗疫基金的小冊子,但並未解釋詳情,記者會的主軸是回應港澳辦中聯辦炮轟郭榮鏗。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創新辦主任馮程淑儀,在記者會後,舉行傳媒簡報會,解釋詳情。
「保就業」涵蓋強積金(MPF)、職業退休計劃(ORSO),按僱主選擇的指定月份,向僱員支付實際工資的五成計算,補貼上限是9,000元,強積金計劃下的工資包括薪金、佣金、花紅等,ORSO則按僱主供款部份計算,資助要全數用於支薪;有供強積金的自僱人士,可獲一筆過7,500元資助。
可選1至3月工資為基礎 不得少於3月僱員總數
工資補貼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支付6至8月工資,按僱主選定的1至3月任何一個月人工計算;第二期支付的9至11月工資,選定月份則視乎之後的經濟環境而定。
僱住須承諾接受補貼期間不裁員,第一期6至8月期間的支薪人數,不得少於今年3月無論有否支薪的僱員人數,違反承諾會有罰則。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 多項措施▼
僱主須交供款證明 欺詐涉刑事
羅致光表示目前並未有計劃申請細節,初步要求僱主要向強積金信託公司申請一份供款證明文件,交予當局申請。而自僱人士,在2019年1月至今年3月,強積金戶口有供款就可以申請,但不包括3月31日後補供的供款。
至於罰則,羅致光亦未能回答細節,稱若涉及欺詐是刑事罪行,當局亦有權追回部份或全部資助,或從民事途徑追討。
減薪、換血、無薪假 政府不會管
在簡報會中,羅致光多番被問及「代出糧」計劃的漏洞,包括僱主可申請資助後,繼續要求僱員放無薪假,繼續減薪,甚至「換血」,解僱人工較高的員工,請人工較低的人。
羅致光回應指「簡單來說不會管」,稱計劃「不對人名只對人數」,即只要6至8月的僱員人數不低於3月的僱員人數,而申請的資助全數用於支薪就可以。他指屆時會公布每間公司申請時的支薪僱員人數,亦會在6月發放第一期資助後,公布資助金額,讓僱員、傳媒和公眾監察。
不要重蹈派4000元覆轍
羅致光強調,制度設計原意是要快,並非偏幫僱主甚至讓僱主鑽空子,但若要在設計制度時,要仔細審視每間公司的資薪制度是否合理,需要過千人去審計,「好公平、仔細的制度,最好例子就是派4000蚊(2018年財政預算案『關愛共享計劃』)制度,從2018年2月公布,到2019年7月才可以申請。今日去做,不實際。」
靠公民社會監察 料勞資糾紛增加
他直言有很多「古靈精怪、奇形怪狀」的極端例子,要靠公民社會監管,「炒晒所有人,請晒姨媽姑姐,我要對人名身份證,做唔到。如果有人投訴,我們就有得做。」他亦承認,預計推出後,勞資糾紛會增加。
【情景題】
資料來源:綜合羅致光簡報會內容
問:僱主申請資助後,要僱員放無薪假,只出上限9,000元的糧,是否可以?
答:可以。
問:3月有100個員工,其中20個放無薪假。6月有員工放無薪假是否可以?
答:一半半。若3月一共100個月工,到6月就要100個員工都要有糧出。但若放幾日、半個月無薪假,政府就管不到。要求是要有人工,無論是半薪、減薪。
問:僱主營運情況無問題,但照樣申請資助,用多了的錢派給股東、購置器材、開辦新業務,是否可以?
答:資助要全數用於出糧,如果買靚車是不合理,政府有權追討;如果企業省了錢,開辦新業務,就是招聘更多人手,錢用在員工上,無偏離原意。
問:按3月僱員人數計算,若4月後裁員,6月有增聘人手,但請不回原來人數,是否有懲罰?
答:有,但相信在此形勢下,企業不難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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