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周一起接受申請 一文看清網上申請程序及罰則例子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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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包括逾800億元「保就業」計劃,向企業提供一半工資補貼,最高補貼額為每名僱員每月9,000元,為期半年。政府今日(18日)公布計劃細節,當中包括網上申請程序範例、申請所需文件及懲罰機制等。
《香港01》整合相關細節,讓僱主及僱員參考。
政府公開申請僱主名單 並會展開抽查
「保就業」計劃於下周一(5月25日)起開放網上申請,僱主最快可於6月收到資助。申請僱主於3月31日前,要有活躍的強積金戶口;僱主可以去年12月至今年3月的薪金為計算基準。申請計劃的僱主須作兩點承諾,包括6至8月受薪人數,不會較3月份受僱人數少;以及工資補貼將全數用於僱員工資;政府除公開申請參加計劃的僱主名單外,亦會抽查不同機構作現場審核。
「保就業」計劃申請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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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薪僱員總數不能少於3月份
若僱主違反承諾,在領取補貼期間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會取回未有用於工資的補貼金額,政府同時亦可於僱主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扣減資助。
若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少於今年3月的僱員總數,僱主須向政府繳交罰款,其罰款百分率按僱員總數而定,聘請人數越多,份額越大。(罰款機制見另稿)
「保就業」計劃申請細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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