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分手可否成請假理由? 兩大關鍵決定上司是否批准
打工仔因各種私人事務而請假再正常不過,但一旦理由是失戀,難免被視為幼稚、不專業。如果想老闆批假療傷,就視乎兩個因素……
假如你超級不幸,在情人節前分手,不僅傷心、憤怒、失望、疲憊和麻木等一系列情緒會爆發出來,你甚至覺得不想、也不可能去上班。(若你需要靠寄情工作來轉移注意力,則另作別論。)
經歷失戀的打工仔,也許會想休息一天來調整情緒,然而在職場世界裏,不少公司會接受員工因親人逝世、結婚、搬家等私人原因而請假,偏偏一以感情失落為由,卻多會令人覺得你的心態「很不專業」:職場好應講求「Be Professional」,而「Professional」就是勿讓私人情緒干擾到工作,若灰告訴別人你是因為分手而請假,收到反應必定是「你傻的嗎」、「好幼稚」、「你幾歲」。
不過,如果你真的需要一天(或數日)來治療情傷,該怎樣做才能較易獲得上司批准呢?很大程度,這是取決於兩件事:
1. 上司是哪一類人
這點非常直觀易明,明白事理的上司自然會酌情處理,放你走處理個人事務。想了解上司的作風,可由觀察平日他/她如何處理其他同事的個案開始:
2. 你是哪一類員工
即使是最好的上司都會為員工訂下標準,並要員工負起責任,事實上,清晰的工作指引是塑造好上司的必要條件。當工作標準給予同事自由以專注個人發展時,言下之意也在信任同事不會濫用。
若然你已經有前科,經常缺席,又或者收到「表現有待提升」通知,又處於觀察期,那很明顯不宜為失戀而請假了。將之視為轉移注意力的途徑,甚至是心靈平靜的聖殿吧。Work Hard,不用想失去的痛苦,越想越痛,趁機獲得令心靈休息。
最後吐糟一句,其實誰會真的在請假理由誠實寫上「失戀」二字?反正都說想休息一下,大家心照啦。
(資料來源:Kunu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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