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調整人均面積有得諗? 私院:變相延長長者輪候時間…

撰文:梁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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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有建議調整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希望由現6.5平方米的最低標準大幅上調至16平方米。
業界及社會對此的意見不一,有私人院舍表示這建議不可行,但社會服務聯會(社聯)則認為調整過程應循序漸進,並以10平方米為基本考慮。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勞工市場短期內料維持穩定。(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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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院:建議將加劇床位不足

九龍區某私營安老院舍院長認為,政府的建議太理想化,甚至「一定做唔到」,「20年後香港將變為老人城市,上調現時6.5平方米至16平方米,即差不多每3個位就減至1個」,他指這變相增加長者輪候安老院舍的時間。他亦表示,安老院舍的目的是希望長者老有所居,因此政府應該先解決輪候問題,然後才改善院舍環境,「如果只追求舒適的環境,條件好的(長者),可以入住豪華房,那麼冇咁好條件的,是否就要置之不理,叫他們返屋企?」

該院長又表示,其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為9.5平方米,每人有1床1櫃的獨立空間,大堂提供活動空間。他們有30多名員工,包括護士、保健員、助理員等,照顧67位長者,另外亦有購買物理治療師及營養師服務,他稱,「請不起他們,物理治療師時薪約三百多元。」

津助或合約安老院舍的等候時間須39個月,即一名長者須花3.25年來等候公營安老院舍宿位。(資料圖片)

社聯:上調至10平方米

社聯業務總監鄭麗玲表示,《安老院條例》近20年沒有修改,現時6.5平方米的最低標準並不能滿足社會對安老院舍及相關服務的期望。她建議條例應上調至10平方米,終極目標則是上調至13平方米,「不少長者都體弱多病,希望床與床之間有1平方米距離,方便輪椅出入,另設醫院床及床頭櫃,改善環境,令長者可以有尊嚴地安享晚年。」

鄭麗玲坦言,明白業界對政府的建議有困難,尤其私營安老院舍(私營買位甲一、甲二及非買位院舍,住客人均樓面面積的中位數為9.5、8.1及7平方米),所以希望社會各界多參與討論以平衡各方利益,當然亦不想影響現時的服務使用者。她建議,政府可以設寬限期及投放更多資源在社區及居家安老服務,例如資助更多護老者服務。此外,政府亦應幫助領取綜緩的長者,入住質素較高的院舍,例如現行的「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讓長者申請入住甲一級標準的安老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