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安老院舍數目「越追越落後」 宿位空間是否擴大需取平衡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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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轄下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原定於日前表決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宿位人均面積,應否由6.5平方米上調至8平方米或9.5平方米,而社福界則爭取應有16平方米,即一間房4位長者,有床頭櫃及衣櫃,輪椅可以在房內360度轉,床位左右都有位置讓人扶抱。
擴大宿位空間 宿位欠缺情況勢更惡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19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表示,現時的安老院舍需求很大,坦言近幾年有點「越追越落後」趕不到需求,明白到改善宿位面積為不少人的意願。羅認為將建議的人均8平方米提高為16平方米的標準,將需要把兩張床位的設計減至保留一個床位,形容如採納建議宿位數目「越來越落後,情況更加惡劣」,他又指,將會聯同社會福利署方面討論改善方式,但認為大眾要明白理想和現實要取得平衡而成。
日前有報道指,現時院舍宿位人均面積,即寢室空間和共用空間合併只有6.5平方米,長者沒有私人空間和足夠儲物空間,用餐需在房外的走廊或院舍內共用空間,連在床邊擺放輪椅的空間也沒有,影響長者生活質素,導致長者間互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