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院舍空間狹小 團體推病床遊行 促人均面積增至16平方米

撰文:陳倩婷
出版:更新:

按2010年《殘疾人士院舍條例》,院舍的人均面積標準為6.5平方米,政府成立的工作小組正研究修例,預料在5月中確定,將人均面積提升至8或9.5平方米。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批評,人均面積計算了寢室和共同空間總和,漠視了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生活尊嚴,要求大幅提升人均面積為「8+8」,即人均面積達16平方米,並發起「不要院舍永續虐待,還我尊嚴生活」集會,一行約150人由立法會示威區遊行至特首辦請願。

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早前發起遊行集會,抗議現時《殘疾人士院舍條例》中院舍的人均面積計算,漠視了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生活尊嚴。(資料圖片/陳倩婷攝)

參與遊行的人士為院舍院友、家屬及一些等候入住院舍的人,他們沿途高舉「人均面積8+8,高球場起安老院」標語,並高呼「我要私隱、我要生活空間、我要8+8平方米」,遊行有約150人參與。

小組成員沿途高舉「人均面積8+8,高球場起安老院」口號,遊行有約150人參與。(陳倩婷攝)

寢室最多僅4.7平方米 放不下電動輪椅

政府成立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正研究修例,5月18日的會議可能會正式確立,將院舍人均面積增加至8或9.5平方米,按社署建議的寢室與生活空間一比一比例,修例後的寢室面積最多只有4.7平方米。

請願人士即場展示4.7平方米的空間,在放置了病床、手推輪椅及輔助步行器後,房間已無路可走,輪椅一邊車輪超出寢室範圍,無法轉動,亦難騰出空間放置院友的個人物品。若院友需以電動輪椅代步,床邊無空間讓院友上落床。

請願團體代表向特首辦行政處人員(左)遞交請願信。(陳倩婷攝)

院舍無私隱  家屬探望需鬼祟聊天

82歲的李婆婆因院舍等候時間長,未有輪候,但她的媽媽曾入住私營院舍3個多月,以高齡97歲離世,她形容私院職員的質素參差,餵食時動作粗魯,她對自己日後可能需入住院舍感到「有啲擔心」。

區女士的女兒為輕度智障人士,以每月約5,000元入住自負盈虧的殘疾院舍,一間房住了6個人,她苦笑指居住環境「比起劏房好」。她續指現時全無私隱可言,每次探女兒時只能鬼祟地傾談,以免影響其他院友,女兒亦曾向她反映,室友半夜易醒影響其睡眠質素,院友間亦易有爭執。

李婆婆對私營院舍的質素感擔憂。(陳倩婷攝)
+1

倘政府強行「拍板」  有議員將離場抗議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指政府工作小組只是重提舊有的8平方米標準,可謂徒勞無功,若政府在5月18日強行通過方案,他和另一位議員張超雄或會離場抗議。

張超雄則形容院舍是不少長者走完最後一程的地方,「8+8」方案是基本需求,政府的專責小組閉門會議討論後,需公開討論細節並作公眾諮詢。他又認為私營院舍的負責人可參與政府的小組討論環節,惟他們有利益衝突,不應有份投票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