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經紀瞞公司私吞租盤佣金 3男女涉嫌欺詐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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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地產經紀,利用公司樓盤資源私自在社交媒體搵客,配對租盤與租客後沒有上報,私吞佣金。公司主管發現後報警,經警方調查後兩男一女涉欺詐拘捕。

警方於上月1日接獲一名地產代理公司主管報案,指公司旗下3名地產代理人,由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沒有向公司申報成功租出單位,涉嫌利用公司名義及資源於簽訂租務合約後私吞所有佣金。

人員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涉案疑犯在公司不知情下,利用公司樓盤資源於社交媒體尋找客源,成功配對樓盤與租客後,再以公司名義安排租客及業主簽定相關合約,其後再指示租客和業主將佣金轉賬到有關涉案疑犯的私人戶口,私吞佣金。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於上月29日至9月4日期間,拘捕兩男1女(25至43歲)涉嫌欺詐,各人現獲准保釋候查,10月上旬報到。

警方重申,任何地產代理人,如以上述手法行事,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有關刑事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