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前地產經紀重出江湖 再「食夾棍」私吞二房東及港漂生租金
《香港01》去年報導過一名地產中介疑以「二房東」身份「食夾棍」,欺騙業主和內地生數十萬元而被捕,原以為事件告一段落,豈料他食髓知味,今年重施故技行騙,先慫恿地產公司合作出租學生公寓,再冒充職員在微信平台開假帳戶發文招租,更跳過地產公司,自行與租客簽約及收租,私吞至少9名內地生近百萬元租金,令地產公司名利雙失。《香港01》接觸到一名香港理工大學三年級的苦主Layla,她在紅磡海濱南岸租住一間房,入住僅一個月即揭發受騙及搬離單位,除白白損失5.3萬元,近月情緒飽受困擾,坦言:「我覺得很荒唐,每天都睡不好,真的要崩潰了!」
招租者指示事主自行上樓睇盤 全程無現身
今年9月Layla在微信「花生香港生活平台」看到一名D先生(化名)發佈紅磡海濱南岸有房間出租的帖文,遂聯絡他看盤。但D先生指示Layla自行到大廈跟保安說探朋友,再叫單位內其他室友開門,讓她入屋參觀,D先生全程未有現身。
要求事主將$5.3萬租金轉帳至內地銀行戶口
Layla看盤後感到滿意,當晚D先生在微信發送租約,但聲稱租約上的兩個銀行戶口不能提款,要求Layla將租金轉帳至一個未列在租約上的內地銀行戶口。Layla不虞有詐,按指示在兩日內將5個月租金、按金和管理費共5.3萬港元轉帳到該個內地戶口,租期由今年9月至明年1月。
「二房東」指從未收到租金 聲稱自己同為受害人
翌日Layla搬入單位,從室友口中得知單位由一間地產代理公司管理,同時亦是「二房東」,其後她因清潔問題聯絡地產公司負責人C先生(化名)。豈知C先生告知Layla從未收到租金,令她大感困惑。C先生要求Layla提供租約和付款紀錄,讓他向D先生了解。
事隔多日,C先生告知Layla仍未收到租金,又透露D先生是他以前的合作伙伴,本名為劉帥榮,C先生坦承自己亦被劉帥榮欺騙,受害人包括多名內地生。最近Layla聯絡到9名被騙的內地生,分別住在大圍名城及紅磡海濱南岸,損失金額由5萬至10萬不等。
二房東以換鎖為由要求苦主重新交租 港漂生飽受困擾
這些苦主惡夢未完,因為C先生陸續要求他們重交部分租金,否則要搬離單位。Layla激動說:「我覺得很難過,因為(被騙)5萬多港元,它也不是一個特別少的數字,感覺現在自己居無定所,感覺隨時可能被人趕出去。」她擔心不交租會被控告,而警方調查仍未有結果,凡此種種令她十分煎熬,「我覺得很荒唐,每天都睡不好,真的要崩潰了!」
有苦主晚上被迫走 事主決定搬離是非地
Layla續指,10月初C先生與地產公司職員以上門換鎖為由,要求受騙的內地生重新交租,有人甚至在晚上被迫離開單位。Layla擔心自己會被趕走,連日來惡夢不斷,為免日日提心吊膽,她決定搬離這片是非地。
《香港01》曾報導劉帥榮疑「食夾棍」
而被指騙取「二房東」及港漂生租金的劉帥榮,《香港01》去年已報導他身為地產公司的董事兼任經紀,涉嫌做二房東「食夾棍」拖欠業主租金及私吞港漂按金,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劉姓男子。
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亦曾對劉帥榮召開研訊,地監局共接獲3宗投訴,涉及5名投訴人,惟投訴人未有提供進一步資料及不出席紀律研訊作供,局方對該3宗投訴未能作進一步跟進,已結束該些個案。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紀錄,劉帥榮的營業員牌照有效期已於今年2月29日屆滿。
二房東C先生親自回應事件 自言應邀涉足學生公寓業務
本月中《香港01》成功聯絡到C先生,並向他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他坦承數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劉帥榮,當時只知對方從事地產行業,處理學生公寓租務。其後劉帥榮邀請他涉足學生公寓業務,他認為「呢個生意係有得做」,於是答應。今年初C先生開始處理學生公寓租盤,劉帥榮則承包裝修及協助尋找可分租的單位。C先生表示:「有同學需要租房,(劉帥榮)會聯絡我。喺我知情下佢係有協助幫手。」不過C先生逐漸發現情況有異,一些未出租的房間竟然有人居住。
揭有人開假帳戶在內地平台招租及擅自收租
C先生調查後揭發劉帥榮冒用他員工的英文名及公司資料,扮成所謂的D先生,在「小紅書」、「花生香港生活平台」及「異鄉好居」等內地平台發文招租及收租。他於是找劉帥榮對質,「佢(劉帥榮)當時係認咗,佢話會將錢還返我」,又解釋只是「用住先」。但他認為不能包庇,「因為我都唔知道背後佢會繼續做咩」,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向他透露劉帥榮已非初犯,「然後我再check都睇到(新聞),有佢個名字等等。我都唔知點講好,信錯人…….」C先生嘆氣道。
自言名利雙失 不足一年損失近百萬 二房東:「信錯人」
C先生強調從來沒有簽過受騙內地生的租約,相信是劉帥榮偽造租約及印章行騙,他直言今次名利雙失,與內地生同是受害者。他曾經與內地生商量如何處理租金問題,惟無法達成共識,內地生亦已搬離單位。C先生否認以換鎖威脅內地生重新交租:「如果佢係我嘅租客,我換鎖,我就違反咗租務條例。佢喺我唔知情嘅情況下(入住),我亦無收佢租,比佢住喺我嘅房到,呢個就可能係霸用我嘅私人地方,我當然要換鎖。畀我而家嘅住客有一條新鎖匙,呢啲都係好應份。」C先生指讓受騙內地生白住一個多月,已令他失去逾60萬元租金,加上被劉騙去10至20萬裝修款項,損失近百萬元。
大律師指假租約涉及欺詐 租客應報警並與業主磋商合約事宜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有人冒認中介並提供假租約予租客簽署已涉及欺詐,建議租客報警。另外,租客可以與業主或二房東磋商可否簽訂正式合約,以及商討是否需要再付租金。
他強調,最重要弄清是租約到底孰真孰假、是否由地產公司發出。如果是真的,三房客還可以得到保障,不怕被趕走。但如果租約是假的,陸偉雄直言:「咁就麻煩啦,我唔能夠完全話三房客嘅身份不被認同,因為佢交咗租,所以喺咁樣嘅情況下最好就係要商量。」他提到,若然商量不果,雙方可到土地審裁署申訴,屆時由法官判決。陸偉雄又提醒非本地學生,應到知名和規模大的地產代理公司租屋,減低被騙機會。
地產代理監管局亦提醒消費者留意,租住分租物業可能涉及物業業主與二房東之間的原租約,準租客應向地產代理查詢清楚有關分租單位是否已由業主直接出租或是由二房東出租。若是後者情況,是否就分租已取得物業業主的同意,並應取得有關證明,始簽署任何租約或繳付訂金/款項。另外,如消費者懷疑受騙及/或事件涉及不法行為,應考慮報警處理。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接獲多宗報案,指於2022年8月起經一地產中介公司租用住宅單位,其後懷疑被該公司的一名男職員扣起部分租金或按金後未獲退還,涉及總金額約130萬元。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人員於2023年12月21日拘捕一名33歲姓劉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