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未成年少女寫真兼鹹豬手 「黃導演」涉非禮被捕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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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導演兼演員捲入風化案被捕!據了解,一名37歲黃姓男導演兼演員,疑5年前透過社交網站認識一名未成年少女,相約她到時鐘酒店拍攝沙龍照。少女未有起疑,應邀前往,但對方進一步要求拍攝寫真照片,其間曾觸摸少女身體。至近日,女事主報警求助。荃灣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昨(18日)以涉嫌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拘捕該名男子。

據悉,被捕姓黃男子37歲,大學時是業餘歌手,於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曾任電視台演員,曾執導及演出舞台劇。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兒童色情物品是指對未滿十六歲的人,或被描劃為未滿十六歲的人的色情視像描劃。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萬及監禁8年。

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