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認暴力示威有問題 但作為社長須執行黎的政策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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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30日)踏入第19天,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指,黎支持和平示威,《蘋果》亦曾大篇幅報道合法的遊行。張即指黎後來亦主張「和勇不分」,要編採部跟其立場,同情抗爭者及刊登較暴力的新聞。張直言他也覺暴力示威有問題,並曾向《蘋果》主筆楊清奇說:「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份。」但張稱他作為《蘋果日報》社長,必須執行黎的政策。

張劍虹指黎智英是生意人,應知分類廣告是不賺錢的。(資料圖片)

黎應知分類廣告不能賺錢

張劍虹昨提到,黎智英支持「黃色經濟圈」,曾叫《蘋果》高層推出「撐小店分類廣告分類計劃」。他今在庭上補充指,其實分類廣告難以賺錢,黎當初指示計劃免費試行,但推了大半年仍未打算收廣告費。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蘋果》當時失去大型廣告商,黎提出計劃想覓賺錢途徑。張不同意,指黎從商當年必然知道分類廣告不能賺錢,事實上這個計劃一直蝕錢。

要抗爭需要有黃色經濟圈

彭續指計劃名稱是「撐小店」,而非「撐黃店」,只是「小店」剛巧都是「黃店」。張表示計劃原意就是要「撐黃店」,黎曾說:「一日有抗爭嘅情況,黃色經濟圈都係需要存在。」彭質疑若黎支持「黃色經濟圈」就是違背其「自由市場經濟」的核心信仰,張指黎認為如果社會沒有抗爭,便不需要「黃色經濟圈」。

張劍虹指黎智英曾說:一日有抗爭,黃色經濟圈都要存在。(資料圖片)

黎稱推薦作家實為吩咐

張早前供稱,《蘋果》評論版文章由主筆楊清奇負責挑選及聯絡作家,但有時黎及張均會向他推薦作家人選。張今在辯方盤問下指,雖然他和黎均有「推薦」作家,但因二人都是「高層」,他們推介的作家,通常都會被選用。彭指楊或許尊重張的意見,但不一定受制於此。張反駁指所謂「推薦」,實際上等同「吩咐」,直言:「我可以話比你聽,個結果都係(推薦作家的文章)會刊登啦。」

減古德明文章為騰空間給方圓

彭指黎曾向張表示,部份專欄作家的文章過分偏激,並引述相關Whatsapp訊息指張曾問黎:「古德明我想可以減少一篇?」黎回答:「對,可減少一兩篇,他有時太偏激。」張在庭上解釋,古德明是《蘋果》副刊專欄的寫手,當時黎邀請了筆名「方圓」的作家顏純鈎在副刊寫稿,故張提議減少古的文章,騰出空間刊登顏的文章。被問到黎提「偏激」的意思,張說:「話佢(古)太偏激,但係佢呢句說話,我唔係好明白佢意思嘅。」不過他見黎已答應其建議,便沒有追問下去。他同意從這則訊息對話可見,黎認為《蘋果》部份專欄作家的文章過於偏激。

張劍虹稱他也覺暴力示威有問題,但他作為社長,要執行黎智英的政策。(曾梓洋攝)

辯方指蘋果也大肆報道合法的遊行

彭又指《蘋果》一直主張和平示威,並曾於2019年6至8月間,多次大篇幅宣傳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張稱反修例事件後期暴力程度變得嚴重,但黎認為應要「和勇不分」,故《蘋果》亦跟隨黎的立場,即使較暴力的新聞都會刊登,亦會「用一個比較同情同埋支持啲抗爭者」的角度報道及評論事件。

作為社長需執行黎的政策

問及個人對暴力示威的看法,張直言:「我個人就係覺得係有問題,但係問題就係,我作為呢個崗位,《蘋果日報》嘅社長,咁我就梗係要執行黎生嘅政策。」此外,彭亦引述張與楊清奇發訊息指:「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份。」另亦曾提到:「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要用比較好。」張確認曾向楊下達這些指示。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