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出席洪門宴後涉虛報行蹤 提供假資料等4罪罪成 押後判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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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2022年1月出席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後,被發現確診新冠肺炎,她涉在衞生署人員查問時虛報其行蹤,聲稱她當天從家中出發往派對,惟衞生署人員調查後發現其所住大廈的閉路電視未見她離家的片段,在包括張竹君等人員再三追問下,王透露曾到過不同地方。她因而被控提供虛假資料,案件今(12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葉青菁裁定王所有罪名成立,王聞判後表現平靜,葉官將案押後至3月4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王繼續保釋。

裁判官認為王自辯時說法自相矛盾,如她一方面表示著重個人私隱,另方面卻在未核實對方身份下,向來電者提供相關資料,認為王並無因新冠病而致認知障礙,指她是不誠實的證人,裁定她4項罪名全部成立。

被告王詩雅(38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被告王詩雅在大律師黃繼兒陪同下離開法院。(凌子淇攝)

聲稱從家出發 派對上全程戴口罩

案情指王於2022年1月3日曾到灣仔出席「洪門宴」,她兩天後被送到竹篙灣隔離中心,她之後亦確診,並轉往北大嶼山醫院。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醫生張竹君、衛生署護士長辛麗芳及護士賴潔生曾先後4次致電她,並問及她出席「洪門宴」的行程,王在4次通話中,均稱當從家中出發,並乘的士到灣仔的餐廳,並在派對中逗留約30至45分鐘,全程均有戴口罩。

調查人員上門被指阻住佢瞓覺

衛生署檢控組人員一個月後上門要求王助查,王卻指調查人員「阻住佢瞓覺」。王於2月18日及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衛生署錄取5份口供,她未再提及她是從家中出發。檢控組人員亦發現,根據王住址的閉路電視,當日未見王的出入紀錄。

控方證人供稱被告王詩雅講述其行程的情況。(詳看下圖)

辯稱以為傳媒扮衞生署人員

王出庭自辯時稱,她在隔離期間收到大量傳媒及衛生署人員的電話,她向來電者提供資料後,「轉頭」在網上新聞已見到報道,令她懷疑有傳媒扮衞生署人員接觸她。她又稱其中一名來電者自稱張竹君,她亦有向對方核實身份,對方稱:「呢年幾兩年一路都有幫政府做新聞記招、發佈會,你應該係電視都聽過我把聲。」王最後選擇「暫時相信」並回答問題。

她確認當日曾到過干諾道西155號與友人相聚,後便乘的士去參加生日宴。

王詩雅入法院時跌倒的過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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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辯期間上樓梯跌倒案5度押後

王在自辯期間,有次回法庭時在法院外的樓梯跌倒受傷,她透過律師向法庭稱為「避開傳媒」而跌倒,傷口並「見到骨」,事後又稱膝蓋需縫9針,但電視台拍到她當時獨自行上樓梯。王後來又稱受傳媒後續報道影響情緒,加上腳傷,案件經5度押後,王才回法庭完成其自辯。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