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洪門宴後涉虛報行蹤 張竹君親自再問 王才透露曾去買禮物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去年初出席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後確診,之後涉嫌虛報行蹤案,今(10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作供,張稱覆閱護士查詢得來的資料,知悉王曾出席涉及多名接觸者的派對,為想「謹慎啲」遂親自致電王。她指王起初稱出席派對前一直留在家,其後她再查問時,又說曾現身辦公室,及到過國際金融中心買禮物。張說她曾提醒王若虛報行蹤會有法律後果,亦有提她:「唔可以講大話。」但沒有解釋實際後果,因署方人員查詢時「唔會特登好似嚇個病人咁。」王當時亦有表示明白。

被告王詩雅(37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乘的士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下稱:涉案餐廳)。

張竹君稱她會覆閱護士查詢得來的資料,她見派對出席者眾,故有親自致電被告王詩雅。(凌子淇攝)

張會覆閱護士查詢得來的資料

張竹君供稱,案發時政府實施「清零」政策,每宗確診個案均需進行接觸者追蹤,衛生署護士先會向確診者查詢基本資料,再由她親自覆閱。2022年1月6日,張得知王向署方申報新的行蹤資料,即她3日前出席涉案生日派對。

派對涉多名接觸者為謹慎親自致電王

由於王在1月5日確診,派對當日仍是傳染期,張擔心該派對或會涉及多名接觸者,故想了解王當日下午至晚上的行蹤,雖然護士早前已向王查詢,但她「當時都係謹慎啲」,決定親自致電王。

王初時說去派對前一直留在家

張憶述,她於6日致電王時,曾向王表明身份,亦有提醒王需提供真確資料,張稱她有說:「唔可以講大話。」否則可能會有刑事責任。王當時表示明白,並稱她於派對當日一直留在家中,直至晚上9時20分離家乘的士前往涉案餐廳,但無法提供的士車牌號碼、收據等資料。

張竹君指被告王詩雅初時稱出席派對前一直在家,後來再問又說曾到過辦事處及往買禮物。(資料圖片/凌子淇攝)

初稱一直戴口罩後來改稱有飲水

當晚9時30分,她到達餐廳,並與派對主人翁傾談幾句,亦有與十多名友人「say個hi」,逗留約30至45分鐘後離開。王起初指出席派對期間一直有戴口罩,但在追問下改稱曾除低口罩喝水。

翌日有新個案亦疑曾參與派對

翌日(7日),署方接獲新的確診個案,該個案亦曾參與涉案派對,但報稱當晚9時30分已離開餐廳。為了確認涉案派對有否爆發,張再次致電王,希望核實行蹤時間。

再查詢透露曾到辦公室及往買禮物

當時已入住北大嶼山感染控制中心病房的王親自接聽電話,張向她解釋來電用意,亦有再次提醒她要提供真確資料。王表示她在派對當日下午身在辦公室,傍晚6時再到國際金融中心買禮物,之後回到家中,待至晚上9時20分離家乘的士出席派對。

唔會特登嚇個病人

被問到為何當時沒有向解釋提供虛假資料的實際法律後果,張解釋指,署方人員致電確診者時:「唔會特登好似嚇個病人咁。」只會以「法律責任」這種表達方式提醒確診者要慎重真實回答,如果確診者有疑問,人員便會解釋。由於當時王表示明白,亦沒有追問何為「法律後果」,張便沒有進一步解釋。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