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涉虛報行蹤 調查員上門找王錄口供 王應門稱:阻住我瞓覺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洪門宴」後涉嫌虛報行蹤案續審,衛生署總調查助理今(17日)午作供,透露他的同事嘗試到王報稱曾到訪的上環高樂花園單位查閱閉路電視片段,但該處「重門深鎖」,故此未能成功檢取片段。他又指,調查組多次邀請王錄口供,但王態度不合作,其律師亦一直未聯絡署方,後來他直接上門找王,王卻指調查員:「阻住佢訓覺。」延至兩周後才到衛生署錄口供。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辯方透露將作中段陳詞。
指王採取不合作態度
時任衛生防護中心檢控組總調查助理鄭國堅供稱,調查組接手王的案件後,曾到王報稱到訪的各個地點查閱閉路電視片段,包括IFC超市、上環高樂花園及灣仔涉案餐廳。他指高樂花園的單位「重門深鎖」,無人應門,無法檢取片段。調查組人員亦先後6、7次邀請王到衛生署錄口供,王均採取「不合作態度」,並稱其律師會聯絡衛生署,但王出院後兩周,他們仍未見王的律師有聯絡署方,張遂親自上門找王。
王應問稱阻住她睡覺
辯方質疑,鄭於2022年2月4日上門找王時,曾向大廈管理處自稱是王的朋友。鄭否認,反駁指他當日有向管理處表明身份,亦出示工作證件作登記之用,他到達王的住所時,有一名女士應門,他表明來意後,該女子著他等等,並關上大門。不久後,王親自應門,鄭憶述說:「佢同我講,我阻住佢訓覺,佢會通知律師聯絡我哋衛生署,完喇。」
王曾透露與5至7人參加生日派對
鄭承認,調查人員並非警察,他們若檢取行蹤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或翻查確診者的醫療紀錄,均需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但替調查對象錄取警誡口供,毋須行使權力,因為受查人有權拒絕協助調查。他又指,王曾透露她當晚連同另外5至7人去餐廳參加生日派對,但該些密切接觸者全部拒絕錄口供。
指王不曾拒絕錄口供
辯方追問,既然王的密切接觸者有權拒絕錄口供,為何調查人員仍對王窮追不捨?鄭指他聯絡王時,曾提醒她有權拒絕署方邀請,王不曾拒絕錄口供,他直言:「如果當日王小姐同我講:『我唔會俾口供,我拒絕。』我唔會再搵佢。」
辯方提證人不要講洪為民之名
鄭另確認,他於2月18及21日,先後陪同下屬葉玉才及張龍昌替王錄取5份警誡供詞,部份供詞提及王當日曾接觸過「洪為民先生」。曾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辯方大律師黃繼兒即打斷鄭,並兩度提醒他:「唔好講名。」
被告王詩雅(38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