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洪門宴後涉瞞行蹤 張竹君稱只關注出席名單 無問有無高官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出席「洪門宴」後虛報行蹤案續審,王的大律師黃繼兒今午(10日)盤問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時,指張致電王時,曾自稱過去一直有主持記者會,王應該對其聲音「有啲印象」,又追問王宴會上有否高官出席。張否認曾這樣作自我介紹,並稱她對高官出席一事並不關注,她只關注派對出席者名單,故有問派對主人翁的聯絡方式。黃大狀又指張未向王詳述法律後果,更指張作為「案件主管」,未盡力調查,張回應說:「唔係案件,我哋嗰啲係病人。」
署方責任非調查 張:我地唔係警察
張竹君今午繼續作供,王詩雅的大律師黃繼兒盤問時質疑,張在查問時沒有解釋相關防疫規例及虛報行蹤的法律後果,包括罰款及監禁。張則解釋,署方查詢確診者行蹤,並非「想用條例嚇病人要坐監」,加上防疫規例較長,每宗個案所涉情況亦有不同,難以向確診者逐一解釋每個細項。而且王在電話上,已表示明白虛報資料會有法律後果,張認為這已有足夠警誡,並強調說:「(署方責任)唔係調查,唔會話向每個病人都講一大堆法律嘢,我哋唔係警察。」
對象是病人非案件
辯方認為,防疫規例是新法例,張應有責任告訴王虛報行蹤的實際後果。張回應指,防疫規例當時已實施兩年,傳媒亦曾廣泛報道相關資訊,包括確診者因虛報行蹤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件,公眾理應知道。辯方亦質疑,張作為「案件主管」應作充分調查。對此張表示:「唔係案件,我哋嗰啲係病人。」
承認甚少親自致電確診者
辯方又稱,政府當時曾提醒市民不要胡亂接聽陌生來電。張反駁指,政府只是提醒大眾勿向陌生來電披露信用卡或銀行資料,確診者若有懷疑,可以透過官方渠道核實。她同意,她甚少親自致電確診者追問行蹤,親自致電王也是想告訴她虛報行蹤是有法律後果的。
否認曾自稱常做電視記招
辯方指出王的案情,指當日王在電話上曾問如何核實張的身份,張回應稱:「你應該對我把聲有啲印象,呢年幾以嚟,我成日係電視做記招。」王之後稱自己不是常看電視,但仍有交代行蹤指,她當晚曾在前往餐廳途中遇見一位長輩。張在庭上否認此說法,並指如果王曾提及在餐廳路上碰見一位長輩,她必然會追問該名長輩的個人資料,以便追蹤密切接觸者。
無問是否有高官出席
辯方再指,當日王曾描述生日派對有人吸煙喝酒,張要求王提供派對主人翁聯絡方式及出席者名單,更向她說:「你諗清楚,場裡面係咪有高官?」因為當時傳媒報道,曾有高官出席涉案派對,故張必然關注出席者名單有否高官。張在庭上數度否認曾問及有否高官在場,並指她只關注派對出席者名單及人數,所以有向王查詢派對主人翁的聯絡方式。
指王無提及曾去多個地點
張又指,王在兩次通話中,均無提及當日曾在國際金融中心購物後,去過上環高樂花園,再由高樂花園前往餐廳出席派對,她當時亦無質疑過王的說法是否屬實。辯方質疑,讓一名確診者申報行蹤並非一件易事。張回應稱,資料顯示王確診後沒有病徵,她亦在電話上確認自己沒有出現病徵。
被告王詩雅(37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乘的士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