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首日審訊|法庭內外一片看清 未開案先爭拗檢控期限

撰文:勞顯亮 朱棨新 凌子淇 江麗盈 朱幼麗
出版:更新:

黎智英案今日(2023年12月18日)首日開審,在法庭內,辯方爭拗煽動罪的檢控期限,所以控方未開始開案陳詞;而在法庭外,警方則嚴陣以待。《香港01》將分幾部份詳盡報道,包括警方的部署,旁聽人士以及庭外的零星爭執,法庭內的爭拗重點。

01國安法案件專頁

2023年12月18日,黎智英案開審,已被關押三年的他出庭時精神不錯,但較以前明顯消瘦了不少。

先從星期日講起,黎智英已由赤柱監獄,轉送到荔枝角收押所。今日清晨大批傳媒上山拍攝,有警員登記記者的個人資料,傳媒亦拍攝不到黎智英的身影。

案件借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過往民主派初選案,有大量「排隊黨」人士,在開庭前一晚的八九點鐘開始排隊拿籌,但第二日進入法庭後就很快離開。

2023年12月18日,黎智英案開審,記者欲從山上拍攝黎智英從荔枝角收押所上囚車的畫面,警方登記記者的資料。(梁鵬威攝)

記者凌晨去過法院外,就沒有看到「排隊黨」。這次審訊的3號正庭,有70個公眾人士座位,30個記者席,還有看直播的延伸庭共388個公眾席。昨晚就有記者排通宵,爭取入正庭旁聽。

到了周一早上,已經有大約40至50人,在西九龍法院門外等入場,他們大部份人早上6時許,已經來到這裏排隊。排頭位的市民表示,前一晚10時,已經來霸位,希望見證案件開審。

黎智英太太、幼子、女兒都有到場旁聽。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負責政治及傳訊的領事李倩菲,以及多國使節都有來旁聽。李倩菲表示不評論案件,但認為公開審訊十分重要,她是來觀察而不是支持,又指之後每次開庭都會來旁聽。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亦現身:「我們來到當然是支持被告,就像以往我一直來支持『47人』案那般,是很希望法庭能展示給香港人及國際社會知道,香港仍然有法治,有司法獨立,被告是能得到公平對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有「旁聽師」擾亂秩序,若有人企圖騷擾審訊,會果斷採取行動。所以今日在法院外警方嚴陣以待,有十多輛警車停泊通州街天橋下,連裝甲車「劍齒虎」亦出動鎮守,在興華街往法院方向每個路口都有警員駐守。車輛在法院外要接受檢查,包括利用工具檢查車底。進入法院的車也要經工作人員,要核對資料後方獲放行。

2023年12月18日,黎智英案開審,社運人士「王婆婆」王鳳瑤舉英國國旗示威。(林靄儀攝)

社運人士「王婆婆」王鳳瑤在早上約8時手持英國國旗到達法院外,氣氛一度緊張,她遭警員包圍,其後被帶到法院外的示威區。社運人士「女長毛」雷玉蓮也有來旁聽。

中午時分,兩名男子與警員爭執,其中一名男人大叫「我要維權」,最終被警方帶走。

而在庭內,黎智英臉容較以前消瘦,但精神不錯,他入法庭時亦有向公眾席點頭,亦有豎起拇指、飛吻,她的女兒就微笑回應,公眾席有人揮手被法庭職員勸阻。

本案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今日先爭拗煽動罪的檢控期限。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首先陳詞,指煽動罪名設有6個月的檢控期限,控方未有在限期內提控,認為法庭無權審理這條罪名。

法官杜麗冰質疑,煽動罪可能涉及一連串犯罪行為;法官李素蘭亦問到,是否應就每一篇文章,分開檢控不同控罪。彭耀鴻不同意罪行未完成就沒有時限問題,但強調罪行一旦完成,檢控時間就開始計算。

杜麗冰法官又指,日前有傳媒報道,黎智英一方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但被法庭拒絕,她稱根據法例,申請必須於案件交付後42日內提出,但法庭沒收到申請。辯方亦確認黎智英沒提出申請。

黎智英的法律團隊,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右一)、大律師關文 渭(左三),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左二)。(林靄儀攝)

黎智英原有意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其後引致人大釋法,他改聘用在香港有執業資格的新西蘭籍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成為他的律師團隊之一。

案件有四個被告,即黎智英和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黎智英被控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三項《國安法》罪行,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

控罪內容包括與張劍虹、陳沛敏等壹傳媒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與他們串謀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制裁;與李宇軒、Mark Simon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制裁;以及黎智英本人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國制裁。

他的國安法控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而煽動刊物罪最高可判監兩年。

《香港01》昨日的影片詳述黎智英從2020年8月被捕至今三年多,經歷過的司法覆核和人大釋法,其實外交層面都有爭拗。

英國外相卡梅倫,12月12日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會面。(英國外交部圖片)

英國外相卡梅倫,12月12日與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會面,卡梅倫之後發表聲明,表示嚴重關注任何人在《港區國安法》下被起訴,尤其是針對英國公民黎智英的政治檢控,呼籲港府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又指《港區國安法》嚴重侵蝕人權和自由,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就表示,美國、英國就這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說三道四,嚴重違背法治精神、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和百分百的雙重標準。他強調任何干預香港事務,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絕不會得逞。

香港特區政府亦發表聲明,表示會嚴格根據證據和法律審理,譴責任何國家或個人干預司法程序。

周二(12月19日)第二日審訊,就煽動罪檢控期限的爭拗,辯方再補充後,輪到控方回應。香港01會持續報道,請留意國安法的專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