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試紀錄涉造假 被控欺詐罪前董事求永久終止聆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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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記錄於2017年被揭造假。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2名時任董事,涉嫌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其職員在測試中造假,以詐騙款項約200萬港元,被控一項欺詐罪。其中65歲男被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處理。被告指公司案發時在諮詢法律意見後作出不披露的決定,基於法律專業保密權,他無法在庭上透露當中內容,不利其抗辯,因而希望能永久終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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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嘉科時任董事,包括梁永強,64歲,嘉科時任營運董事;及Leslie Harry Swann,70歲,嘉科時任部門董事,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港珠澳大橋被揭測混凝土磚工程造假。(視覺中國)

梁永強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他並就這項申請出庭作供,他稱於1979年在香港大學畢業後,一直任職工程師。他在嘉科工作逾三十年,於2020年中離職,現於另一間工程公司任執行董事。梁指嘉科為Jacobs Engineering Group(JEG)在香港的分公司。在工作中,梁須直接向亞太區公司的營運董事匯報,該營運董事再直接向分區負責人匯報。

將辯稱嘉科沒有人不誠實行事

涉案事件發生後,嘉科有就事件中的披露責任索取法律意見。梁同意若在正式審訊中,他的辯解為在嘉科中沒有人不誠實地行事,更沒有人有意圖欺詐商業及經濟發展局。

嘉科決定不向當局作出披露

辯方律師又指,嘉科有人作出不向當局披露事件的決定,梁稱他雖牽涉相關討論,但決定非由他作出。辯方又指,該不披露決定是基於一些法律意見而作出,嘉科拒絕放棄對相關討論內容的保密權利。如果梁未能在審訊中提及法律上的保密溝通,他將無法適當地解釋事發經過及抗辯。梁在庭上同意其律師的說法。

控方質疑梁就是否聽從意見應有自己決定

控方其後盤問梁,指律師亦大有機會提供錯誤的法律意見,梁作為香港公司的第二把交椅,梁就是否要聽從意見應有自己的決定。梁稱:「常理應該係。」但不清楚他有否能力判斷該意見的好壞。控方又問梁,公司決定不作披露,梁的說法是否只是根據公司指示行事。梁回答稱,這些為商業決定,他需要執行公司的決策。控方最後問梁,在得知公司的決定時,是否已知道當中涉不誠實。梁不同意,指公司當時已索取了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DCCC 106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