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技術員測試報告造假囚22及32月 政府花5800萬補救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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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進行石屎測試期間,被發現部份報告疑造假以獲取相關認可,十多名技術員因而被控串謀詐騙,其中兩名被告早前認罪,控方今(26日)在庭上透露,這些造假報告被發現後,政府須作額外檢查有問題的混凝土磚,所涉公帑高達5千8百萬。兩被告分別被判入獄22及32個月。

兩名被告:麥培盛和鄺富賢的案件今早在西九龍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麥培盛和鄺富賢,案發時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該公司是負責運作檢驗港珠澳大橋建築材料的外判試驗所。其中麥被判入獄32月,鄺則被判入獄22月。

官指事件打擊公眾對公期工程的信心

法官李慶年在判刑時指,本案首被告麥培盛的刑責屬眾合謀者中最重,案件打擊市民對建築界、公共工程及檢測系統的信心,而是次案件會對大橋使用者造成安全威脅,令當局需耗資5千多萬進行額外工作,作補救和釋除公衆疑慮。另外,造假事件已持續至少兩年,首被告作爲試驗所的負責人,理應為混凝土測試的可靠性把關。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刑32個月。

而另一認罪被告鄺富賢,雖然不是始作俑者,罪責與首被告不同,加上他適時認罪,反映悔意,扣減3個月刑期,同時再扣減三分一刑期,終判他入獄22個月。

因工作繁重及人手短缺而造假

控方案情指,嘉科是土木工程署的承辦商,土木署會評核嘉科檢驗的準確度及技術水平。自2013年起,由於試驗所工作繁重及人手短缺,有實驗室職員在土木署規定的時間外,進行混凝土測試,以「符合」有關規定,從而獲得驗證計劃的認可,兩名被告承認期間曾更改電腦的日期和時間。

控方今透露,政府發現報告造假後再作檢測,涉及金額逾5千8百萬,其中土木署需調配額外人手覆核報告, 路政署亦需僱用外聘顧問進行額外測試。

被告並無個人得益

今承認控罪的被告鄺富賢,求情時呈上一封父母所寫的求情信,父母指被告為人善良,因愚昧而犯案,他亦沒有額外金錢利益,現已深感後悔。其律師又呈上被告教會的求情信,内容指被告為人謙虛,會於教會服侍他人。律師指,被告在涉案工程公司只是基層的工程人員,事發時只聼從上級指示,他亦坦白認罪,態度合作,望可輕判。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判刑。

案件編號:DCCC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