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壓測造假案 廉署再控嘉科兩名董事 涉詐騙200萬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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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19名實驗室職員,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記錄造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並定罪。
廉署今日(5日)再落案起訴兩名嘉科工程顧問董事,控告他們涉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其職員在測試中造假,詐騙款項約200萬元。被告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稍後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港珠澳大橋壓測造假案,廉署再控兩名時任董事,涉隱瞞以詐騙200萬元。(資料圖片)

土木署於2012年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嘉科獲土拓署外判顧問合約,管理及營運該試驗所。根據顧問合約要求,嘉科須對試驗所進行的測試質素全面負責,並須嚴格遵循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認可標準測試程序。嘉科如發現測試服務的質素有任何誤失,須向土拓署匯報。如嘉科未能符合合約條款,土拓署會暫緩發放款項。

廉署接獲土拓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早前已成功檢控19名嘉科工程顧問實驗室職員。廉署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今再落案起訴兩名嘉科董事。

兩名被告分別是︰梁永強(64歲),事發時任嘉科營運董事;及Leslie Harry Swann(70歲),事發時任嘉科部門董事。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案發時,梁永強負責監督嘉科的香港項目,包括上述顧問合約。Swann是梁永強的下屬,負責管理及營運上述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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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梁永強及Swann涉嫌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代替送交上述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的混凝土原始樣本磚,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拓署向嘉科發放約200萬元款項,導致嘉科獲得利益及土拓署蒙受不利。

土拓署、路政署和運輸及房屋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