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非禮襲擊女兒罪成仍堅稱被誣告 指女肯道歉可原諒 官押後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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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機涉趁14歲女兒入睡時,把手伸入她的睡裙內摸胸。惟女兒當時只是假裝睡著,事後發訊息把事件告知男朋友。數天後,的士司機和女兒因瑣事爭執,他又用棍襲擊對方。的士司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成。案件今(20日)在東區法院(暫代區院)求情,心理報告指被告仍認為自己遭誣告,並稱希望女兒能反省。由於事主的創傷報告仍需時準備,案件押後至6月30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稱希望女兒X能反省

案件早前押後以待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辯方今表示被告同意報告內容。法官聞言指報告提及,被告仍認為是X 誣告他,自言感失望,又稱希望X能反省,指如果X能道歉,他會原諒X。辯方對此表示這是被告的說法,沒有補充。

被告W.M.P.今在東區法院(暫代區域法院)作求情。

被告W.M.P.,67歲。他被控於2022年5月11日在秀茂坪某單位非禮女童X,和同月14日在同一單位襲擊X。X案發時14歲。

X指被告伸手入其睡裙捻她的胸

X審訊時出庭作供稱,她於案發時僅穿著睡裙和內褲,但沒有戴胸圍。當她在上格床入睡時並沒有蓋被,被告期間進入房間拿走其毛巾,然後拉高她的睡裙,把手伸入睡裙內,用手掌和手指單手「捻」她的胸。X感到驚慌,在被告離開後傳訊息予男朋友,透露遭被告摸。

被告曾用棍打X的頭

數天後,X和男朋友通電話時,被告指責X吵著他睡覺,二人為此爭執。期間,被告用棍打X的頭,她以右手擋格,令她的右手手腕受傷。此外,被告又曾用棍「篤」X,令她的右小腿和右膝受傷。X之後和朋友到警署報警。

案件編號:DCCC7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