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趙家賢指鄒家成批評傳統泛民說:民意要抗爭派入議會
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今(3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第二名控方證人趙家賢繼續作供。他提及於2020年的新東協調會議中,會中就是否運用否決權「有少少火花」。就戴提倡運用否決預算權,傳統泛民的人士表示疑慮,反問「難道起醫院、學校既撥款都反對?」鄒家成強烈批評他們的疑慮,認為民意是要抗爭派進入議會,用盡方法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民動亦有出席新東協調會議
趙家賢今作供時,講及於2020年4月14日的一個新東協調會議,當時民主動力亦有列席,趙又稱他當時為民主動力的召集人,但他當日較遲到達。有份出席的並有民動的總幹事黎敬輝,黎有按其指示記下會議重點。黎事後把該些重點,透過WhatsApp傳送予趙。
本土派指民動是泛民的大台
趙稱他到達後,仍在用電腦處理區議會工作,只在會議「起哄」時,才為意會當中的討論,但整體而言,他是沒有留意的。法官李運騰便問,趙說「起哄」,是否即有熱烈辯論。趙說當會上有人講及「民主動力」時,他便會「豎起耳仔聽」,如會中有本土派覺得民動是泛民主派的「大台」,認為民動不應參與協調和初選,趙稱他有作回應,但記不起詳情。
根據黎的記錄,會中有人講及「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迫政府解散立法會,今次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趙說這是戴耀廷的發言。
戴說各人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
趙續指,有來自本土抗派者的出席者提及,有看過由戴撰寫同日刊登於報章的《攬炒的定義和時間》,並表示支持其看法。戴則用較文章溫和的字眼在會上講述文章重點,大意為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否決預算案,戴又說:「呢啲先至係籌碼,同中共談判。」故認為各人即使當選,可能其任期只有7個月。
鄒在會上強烈批評傳統泛民政黨
此外,戴亦提及若各人達成協議,無論是舉辦初選或是進行民意調查,都要有《共同綱領》,他會協助草擬。戴並提倡: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有傳統泛民政黨的人士表示疑慮,反問戴說:「難道起醫院、學校既撥款都反對?」趙形容當時有「少少火花」,鄒家成強烈批評他們的疑慮,認為民意是要抗爭派進入議會,用盡方法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鄒因此認為字眼上該更進取,應使用:「會否決」。
法官問及黎的背景
李官問這些事情是否在2020年4月14日或其他場合發生,趙說:「我記得就係呢個會都有,但之後一次會議都有討論有關事項。」
法官陳慶偉和陳仲衡亦有問及黎敬輝的背景,趙說黎曾任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助理,約於2017年加入民主動力。趙形容黎工作時非常盡責和細心。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