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FB發帖著推翻政府 認煽動罪囚5年 認為刑期過重提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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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教練涉舉辦名為「集英楊武堂 殺鬼隊訓練班」的習武班,並在FB發貼著人參加,並煽動加入其軍隊,透過革命推翻特區政府等。武術教練和一名女學員被捕,前者承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被判囚5年。武術教練於上周四(16日)就判刑向上訴庭提上訴,案件現時未有排期聆訊。

被告黃德強(60 歲,武術教練)承認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警方派臥底探員上課後,派人上門搜查,並拘捕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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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和同案女被告張文芝(62 歲,無業),各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指兩人於2022 年 3 月 20 日,分別在沙田金獅花園金寧閣和馬鞍山新港城 N 座某單位,合共管有7支弩。

原審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屬嚴重類別,就黃德強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以5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而無牌管有槍械罪則經認罪扣減後,判囚20個月:兩罪的刑期同期執行。同時,考慮《國安法》條文指,嚴重類別不能判處低於5年的刑期,因此判黃監禁5年,女被告張文芝則被判囚16個月。

案件編號:CACC5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