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教練呼籲透過革命推翻政府 並開班訓練殺鬼隊 認煽動囚5年
武術教練涉舉辦名為「集英楊武堂 殺鬼隊訓練班」的習武班,並在FB發貼著人參加,並提到加入其軍隊,透過革命推翻特區政府等。警方因此派臥底探員參加,發現武館內貼有周梓樂及陳彥霖等照片,警員之後再上門搜查,發現劍及開山刀等武器。男教練及一名女學員早前承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案件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男教練監禁5年,並判女學員監禁16個月。
法官認為本案屬嚴重類別,就男被告黃德強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以5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而無牌管有槍械罪則經認罪扣減後,判囚20個月:兩罪的刑期同期執行。同時,考慮《國安法》條文指,不能判處低於5年的刑期,因此判黃監禁5年。
警方派臥底探員上課後,派人上門搜查,並拘捕被告。(詳看下圖)
官指被告刻意游說人加入反政府行列
法官判刑指,就「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認為其情節屬嚴重類別。法官解釋,黃使用互聯網犯案是加刑因素。他在案中使用兩個Facebook帳戶,顯示他非純為宣洩對政府不滿的衝動行為,而是刻意游說他人加入其反抗政府的行列,當訊息在社交媒體發佈,將會病毒般擴散。
武館佈置歌頌暴力和「烈士」
此外,法官稱雖然他對黃的計劃是否可實行存疑,但黃租下地方教人習武和收藏武器,更把武館佈置得如祠堂(shrine),歌頌暴力和「烈士」。
憂被告貼文會影響社會復常
法官續指,未有證據證有人受黃煽動,亦未見其行為對社會造成實際影響,但案發時社會剛經歷2019年的社會事件,仍有一部人不理性。法官指,被告的貼文恐會影響社會復常。
男被告黃德強(60 歲,武術教練),女被告張文芝(62 歲,無業),同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指兩人於2022 年 3 月 20 日,分別在沙田金獅花園金寧閣或馬鞍山新港城 N 座某單位,管有7支弩;兩人另面對的「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獲法庭存檔。
黃另承認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報告指黃對政府不滿但無精神問題
黃代表律師今求情指,早前索取的報告內容正面。報告亦提及黃對政府不滿,但沒有精神問題。辯方亦指,本案非屬嚴重類別。
此外,法官檢視案中檢獲的物品時,問涉案的刀和斧頭,是否如女被告求情所指,是作露營之用,但亦指控方未就此作檢控。不過,法官說除非她計劃到亞馬遜森林探險,否則難以看到會在香港的戶外活動中使用。
FB貼文稱開習武班附影片持弩箭
案情指,警員網上巡邏發現兩個Facebook帳戶,於2020年3月27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間,發布39個有顛覆內容的貼文。該些貼文呼籲他人參加名為「集英楊武堂 殺鬼隊訓練班」的習武班,並有示範武術的影片,以及有人持弩和箭的照片。
貼文煽動透過革命推翻特區政府
貼文亦煽動他人加入其軍隊,透過革命推翻特區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成立影子政府和獨立香港國。此外,又著他人在特別日子,如7.21向警方等採報復行動。
警方在武館內搜出大量武器。(詳看下圖)
臥底警報名上課半小時
臥底警員於去年3月20日,到尖沙咀參與武術訓練班「集英楊武堂」。黃為該訓練班的負責人,帶領訓練包括次被告張文芝5名參與者。約半小時後課堂結束後,警員突擊搜查,發現黃有兩部手機分別登入上述Facebook帳戶。警方拘捕兩名被告,黃在警誡下承認他是訓練班的導師。
武館貼有周梓樂等人照片
警方並於武術館內,發現貼有周梓樂、陳彥霖和梁健輝等的照片,並有5個電子蠟燭。此外,警方在黃的背包中發現4份給他人的手寫筆記,建議成立香港武獨黨、獨立軍隊和建國等。筆記亦指黃開辦訓練班的目的,是招募學生接受軍事訓練,以推翻政府為最終目的,另有一封寫給袁弓夷的信件。警員另搜出有關如何用筆、頭巾等不同物件制成武器,及逃過執法人員的調查的方法等。
案件編號:DCCC 79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