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示威現場被發現藏鐳射筆 求情稱已失教席 判囚5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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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在2019年一次灣仔的示威中,被發現藏有一枝鐳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案件在社運最熾熱的時期發生,會增加其嚴重性,考慮到浩背景良好,判被告入獄5個月,但准他以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黃坤培(27歲、教師),早前被裁定於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馬師道攜有一支黑色鐳射筆。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今次被定罪而失去教席,已上了寶貴一課。
2019年9月15日,在港島區有大型示威,並有人堵路及縱火。(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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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辯稱往找朋友
案情指,警員當日在馬師道一帶戒備,聽到有人大叫「黑警」,未幾有多人奔跑,有警員追捕並截停被告,並在其背囊發現該鐳射筆,並有鴨舌帽、防毒面罩和濾罐等。被告稱是前來找朋友。惟裁判官則指,被告帶備了示威者常用的裝備,認為他是參與者,而鐳射筆更可以傷人,故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ESCC 10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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