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兩被告擬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排期至8月答辯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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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被指多次擺街站宣揚顛覆國家思想,遭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2人擬認罪,當中16歲男生亦會承認另一案中的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案件排期至8月20日進行答辯,其餘被告的案件則在7月16日再訊。

7名被告依次為:16歲阮姓中六男生、蔡永傑(20歲,倉務員)、15歲女生、16歲梁姓中六女生、陳右津(25歲,男售貨員)、16歲中五男生,及郭文希(18歲,中六女生)。今日表示擬認罪的為16歲阮姓中六男生及蔡永傑。

7人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DCCC801、9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