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兩被告向高院申保釋遭拒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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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被指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遭控以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時,7名被告均需還柙看管。其中兩名被告今(26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取陳詞後,拒讓兩名被告保釋。
是次申請保釋的兩名被告,與另外5名被告:16歲阮姓中六男生、蔡永傑(20歲,倉務員)、陳右津(25歲,男售貨員)、16歲中五男生,及郭文希(18歲,中六女生),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於11月3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
案件編號:HCCP 5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