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7男女涉煽動顛覆政權被拒保釋 4人未成年最年輕僅15歲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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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早前被指違反《國安法》,警方國安處於7月拘捕多人。國安處昨以「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4男3女,包括一名年僅15歲的女生。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3日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所有被告還押候訊。

7名被告4人未成年

7名被告依次為:16歲阮姓中六男生、蔡永傑(20歲,倉務員)、15歲女生、16歲梁姓中六女生、陳右津(25歲,男售貨員)、16歲中五男生,及郭文希(18歲,中六女生)。

除了因另一宗「光城者」案件被還押的被告郭文希外,其他被告均有保釋申請,並同樣遭到控方反對。羅官聽罷辯方陳詞後,拒絕6名被告的保釋申請,其中16歲中五男生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

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定政權

他們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此外,被告阮姓中六男生及蔡永傑另涉一宗中學爆竊案,被控入屋犯法罪,早前獲錢禮主任裁判官批准保釋。女被告郭文希則因涉另一宗串謀恐怖活動案而遭還押。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眾被告則分別由大律師魏俊、莊靜敏、黃纓淇,及助理律師陳奕勤等人代表。

案件編號:WKCC396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