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3中學生涉策劃放爆炸品 被控恐怖活動 保釋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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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不同地點放置爆炸品TATP,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多人。其中三名被捕的中學男學生,被控以《港區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今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三名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表示反對讓被告保釋,裁判官聽取陳詞後,拒讓3人保釋。案件押後至本年9月1日再訊,期間讓警方繼續調查。

三名被告:17歲姓何的中三學生、歐文(19歲,中四學生)和15歲陳姓中三學生。

他們被控1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6月6日至7月5日,在香港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第三被告月中作保釋覆核

控方反對讓被告保釋,而三名被告都有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指,沒有理由相信若被告獲保釋,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第三被告的案件將於7月15日再訊,處理其保釋覆核。

有旁聽人士在庭上繪畫被勸阻

此外,蘇官庭上透露,有旁聽人士繪畫法庭草圖,該名繪圖的劉姓男子最終被帶到法庭。他庭上承認繪圖法庭草圖,並解釋因為喜歡繪畫。他稱前來旁聽,不認識被告。蘇官看過他在書上繪畫的兩張草圖後,指草圖描繪法庭公眾席等,未有可疑,著他不要再在法庭繪圖。

案件編號:WKCC268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