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中上環衝突 官稱多名被告身家清白難判刑 需時考慮押後案件
2019年7月28日中上環衝突中,14名被告中包括有護士及飛機師,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原定於今(3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惟法官練錦鴻法官稱眾被告大多身家清白,部份更在社會上頗成功,他直言:「唔鍾意判人坐監。」惟他亦稱任何人均需就所犯的事承擔責任。他需時再作考慮對各被告有利的觀點,以調整刑期,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判刑。
14名被告:陳偉林(23歲)、陳澤峰(24歲)、布紫晴(26歲,女)、梁志鵬(22歲)、楊位醒(33歲)、彭雨彤(22歲,女)、劉耀銓(30歲)、廖頌賢(32歲)、陳永琪(30歲,女)、林皓正(24歲)、廖紫婷(21歲,女)、李樹樺(23歲)、胡嘉俊(23歲)及張雯曦(21歲),同被控暴動罪。另張雯曦就另涉藏有一支雷射筆及一個無線電通訊機,她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但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們在干諾道西,文華里交界參與暴動。
被告犯案時年輕未證有明顯暴力行為
辯方今補充求情指,被告陳偉林、陳澤峰、布紫晴及廖紫婷均為年輕人,比較衝動,但他們絕非因個人利益犯案,雖然他們的行為不符合法律,但亦沒有證據顯示4人有明顯的暴力行為,希望法庭能輕判。
女護士曾到摩洛哥協助重建社區
另外,註冊護士陳永琪的背景正面良好,經常作急救義工,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大使,更曾到摩洛哥協助社區重建;另第9被告被告廖頌賢幸苦努力成為飛機師,卻因本案未能繼續事業,十分值得他人同情。
年輕母親將與5歲女兒分離
第13被告李樹樺行為良好且孝順,一力承擔照顧患有嚴重疾病的母親及祖母,原計劃日後到內地繼承家族生意,惟如今在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此計劃亦遭打斷;最後第15被告張雯曦,辯方指其成長過程極為惡劣,如今又將面臨監禁,要與5歲的女兒分開,希望法庭能盡量輕判。
案件編號:DCCC 820/2019
2019年7月28日港島區遊行的情況。(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