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中上環衝突|20參與者暴動罪成 1人曾襲擊鄧竟成總督察兒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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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28日中上環遊行至傍晚發展成警民衝突,當日有多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23名被告的暴動審訊,今(13日)借用西九龍法院的法庭作裁決,法官陳仲衝根據被告的衣著打扮,以及片段所示各人所作的行為等,裁定其中20人暴動罪成,其中一被告涉襲擊警務署前「一哥」鄧竟成的總督察兒子鄧智兆的襲警罪,亦被裁定罪成,眾被告連同一名審前已認罪的被告,將於12月4日作求情及判刑,全部被定罪的被告需還柙,法官重申暴動是嚴重罪行,監禁以外的懲罰都是不務實的選擇。

24名被告:張智麟(21歲,無業)、陳梓康(28歲,學生)、鍾泓洋(20歲,學生)、徐慶鈞(20歲,理髮師)、陳希雋(24歲)、崔耀明(21歲,學生)、林少峰(24歲,售貨員)、蔡澤新(40歲,技術員)、楊智昇(20歲,學生)、林勝如(19歲,文員)、黃頌恩(22歲,學生)、黃錦珊(20歲,文員)、李少康(21歲,學生)、周錦濤(18歲,無業)、莫卓輝(33歲,文員)、黃飛鴻(19歲,無業)、簡健煌(24歲)、張嘉聰(20歲,學生)、譚詩妙(23歲,文員)、羅萬泳(22歲)、蔡寶如(23歲)、譚伊婷(25歲,文員)、陸映慧(27歲)、黃柏賢(21歲,學生)。

3名被告因證據不足裁罪脫

其中簡健煌在開審前已認罪,另外張嘉聰、羅萬泳及蔡寶如,則因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參與暴動,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餘被告均被裁定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器材等罪成。

總督察鄧智兆稱他前年7月28日往上環執勤時,遭一名被告手踭撞胸口,鄧是前警務署「一哥」鄧竟成的兒子。(資料圖片)

部份被告曾站在示威者前線位置

陳官在裁決中,主要依賴各名被告的衣着、裝備及呈堂片段,裁定他們曾出現在暴動現場,並曾站在示威群眾之中,當中有人站在前線位置,亦有人舉起雨傘,並企圖將警方射過來的催淚彈反彈至警方防線,亦有人扭開水樽協助其他示威者沖洗眼睛或淋熄催淚彈等。

有被告負責運送物資及營救被捕人士

此外,被告中亦有人負責協助運送物資,亦有人嘗試營救其他被捕的人,法官認為這均顯示他們有互相照應,部份示威者更帶備律師求助卡片,亦有人身體上有「香港加油」的紋身等。

2019年7月28日港島區遊行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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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或不知已身處示威現場脫罪

法官又指,3名脫罪的被告,因未有證據顯示他們何時出現,或在現場逗留了多久,不能排除他們只是跟著跑,他們或不知道已身處在暴動現場,故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

眾被告均被指他們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參與暴動。

當日中午遮打花園曾有獲批准的集會

案情指,當日下午中環遮打花園有獲警方批准的公眾集會,惟集會後有大批人朝着中聯辦方向遊行,警方遂設防線阻示威者到中聯辦,後更用擴音器及旗幟警告示威者離開,但示威者人數反不斷增加,並與警方對峙及設置路障。

數百示威者曾佔據德輔道西

警方曾向示威者推進及施放催淚煙,但數百名示威者仍繼續佔領德輔道西馬路,亦有嘗試進迫警方防線,至晚上近8時,警方展開清場行動,並拘捕了24名被告,並在他們身上搜出頭盔、防毒面罩、𠝹刀等。

控方指各被告均曾親身參與、協助及教唆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有直接證據顯示其中11名被告曾參與暴動,包括站在防線前排、與警方對峙和投擲雜物等,以有人曾在在鄰近港鐵站等使用個人八達通的交易紀錄。

鄧竟成兒子曾出庭作供

事件中聲稱遭襲擊的總督察鄧智兆,是前警務署「一哥」鄧竟成的兒子,他曾供稱當與其他警員制服被告莫卓煇時,莫以右手上長傘分別扑打警員頭部一下,又指莫拿着長傘繼續有動作「係到揈」,鄧遂用警棍兩度打莫的右手。鄧認為他揮警棍的動作不奏效,故上前搭莫的膊頭,並叫:「警察,唔好走。」莫卻搖擺其膊頭,並用右手踭向後一揈,「打咗落我心口度」。

案件編號:DCCC 8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