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案|郭卓堅FB稱放棄上訴至終審法院 指無法付120萬保證金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數年前與社工呂智恆挑戰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一度裁決部份勝訴,之後涉案三方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年初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政府與鄉議局勝訴。當時敗訴的郭卓堅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不過郭卓堅昨晚(14日)在Facebook表示,決定放棄上訴至終審法院,「這樣決定只為貧」。他表示,放棄上訴可少付120萬元保證金,認為以現時的政治形勢,難以有人贊助,就此致歉。郭未有回覆查詢。
郭卓堅今(15日)回覆,指放棄就丁權問題上訴,但丁屋政策則會依舊上訴,但同樣需支付120萬元,昨已向法庭申請,希望豁免支付120萬元。
▼新界原居民丁屋政策▼
首裁決判兩種建丁屋方法違憲
根據2019年的判決,高等法院裁定郭卓堅及呂智恆部份勝訴,指原居民透過在政府土地以私人協約形式,或換地方式建丁屋,屬於違憲。不過如果原居民在自己的土地,以「免費建屋牌照」建丁屋,屬傳統合法權益未受影響。
鄉議局上述勝訴 劉業強形容全勝
法庭判決後,涉案的三方,即郭及呂、政府和鄉議局均對裁決不滿提出上訴。結果上訴庭於今年1月,裁定鄉議局及政府勝訴,即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換地方式、或利用自己土地建丁屋,都沒有違憲。當時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形容是「全勝」:「上次係贏2比1,今次係贏3比0。」
上訴庭今年4月准上訴至終院
郭及呂則認為,丁屋政策只是殖民政府的過渡政策,以改善新界原居民的居住環境,沒有傳統歷史可追溯;然而丁屋政策賦予原居民特權,而且傳男不傳女,有違平等原則,應予以撤銷,故就此提出上訴。
上訴庭今年4月29日批准郭及呂的申請,認為對公眾有重大影響,批准4項爭議至終審法院,包括男性新界原居的丁屋權利,是否屬於《基本法》中的「合法傳統權益」。
郭卓堅:決定只為貧 難有人贊助訟費
不過郭卓堅今晚在個人Facebook上表示,今日作出一個決定,放棄就此案上訴至終審法院。他解釋,可少付120萬元保證金,「決定只為貧」,認為以現今的政治形勢,難以有人贊助訟費。他又稱,呂智恆已退出上訴,本身已是孤身作戰,就決定再三致歉。
郭卓堅今午﹙15日﹚回覆表示,放棄就丁權問題上訴,但丁屋政策則會依舊上訴。他解釋,從財政上,如兩者均上訴至終審法院,合共需240萬元保證金,惟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下,相信難以籌錢,而且自己本身亦已破產,籌錢在技術上有困難。他續稱,預料丁權問題的勝算較低,需由專家講解如何歧視女性,加上自己男性的身份,或會被法官質疑,衡量財政及勝算後,決定作罷。
至於丁屋問題,郭表示財政同樣有困難,都需支付120萬元,但該政策涉及公眾利益,假如勝訴,勢將影響房屋政策、建屋情況。由於涉公眾利益,他表示,昨日已向法庭申請,希望豁免支付120萬元。
雖然放棄上訴丁權,不過郭表示,希望會有原居民女士站出來發聲,由於直接受丁權問題影響,更有力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