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方津生:政府不應向註冊委員會發指令 批侵犯專業自主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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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修例,容許香港居民在海外認可醫學院畢業,來港於公營醫療機構服務最少5年後,可豁免執業資格試,獲正式註冊並私人執業。特別註冊委員會將負責審查合資格非本地醫學院,名單不設上限。醫學會前會長方津生今(12日)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撰文稱,政府應信任特別註冊委員會審慎客觀工作,不應向它發出指令。他批評此舉使醫學界失去專業自主,並侵犯專業自主權,踐踏香港核心價值。

醫學會前會長方津生稱,政府應信任特別註冊委員會審慎客觀工作,不應向它發出指令。(資料圖片/朱韻斐攝)

方津生稱,香港執照醫生醫學會對是次政府修例公開表達非常遺憾和擔憂,該會302名非本地培訓醫生認為,執業試確保所有非本地畢業生均符合香港的專業標準,有助於維護病人的安全,對於醫生的長期質素至為重要。

他又質疑,在港以外醫學院畢業的香港公民未必願意回港執業。他指,現時醫生在本地的社會地位面臨嚴重壓抑, 在立法會以及選舉委員會的醫學界代表齊被削減之環境下,他反問:「若是你們,你會選擇回來服務嗎?」

政府成立特別註冊委員會,負責審查非本地醫學院以批准其畢業生在港執業豁免考試,名單不設上限。成員包括衛生署署長、醫管局行政總裁、醫務委員會主席、醫專主席、兩間醫學院院長,以及由行政長官委任三名醫委會委員及一名其他人士。特別註冊委員會名義在醫務委員會轄下,但無需向該會問責,而且食物衛生局局長可直接向它的工作發出指令。

方津生指,政府應信任特別註冊委員會審慎客觀工作,不應向它發出指令。他批評此舉是外界指令醫學界確定執業水準,使醫學界失去專業自主,並侵犯《基本法》(第142條) 所保障的專業自主權,踐踏香港核心價值。

本港公營醫療系統不勝負荷,早為人所詬病,方津生認為單靠增加醫生數目並不能有效舒緩公營醫療服務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政府必須額外撥款增聘護士、其他醫療輔助人員,並增設病床、手術室、醫學掃描儀、辦公空間、門診設施等等。他贊成政府提出挽留醫管局醫生、促進公私營協作、通過兩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提供額外病床和提升所有硬件,以及大力推動基層醫療。

他又說,不少私家醫生不夠工作和病人,因為逾15,000名西醫中,55%私家執業,但私家病床只得12%,私營醫生對有經濟能力的市民比率遠超公立醫生對普遍市民的比率。保守估算,公立是1比1000,而私營是6.3比1000,亦有市民習慣先看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