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學界轟損專業自主 政府反駁:不符事實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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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醫生註冊條例》草案,免試引入合資格海外港人醫生,醫學會前會長方津生周三(26日)批評,修例違反《基本法》第142條,更是嚴重侵犯專業自主。事隔兩日,政府今日(28日)傍晚發稿,不點名反駁言論「不符事實」,強調《條例草案》不會減損醫委會的法定地位,及其處理本港執業醫生的註冊和紀律規管角色。

港府計劃修改法例,免試引入海外醫生,以增加本港醫生人手供應。(歐嘉樂攝/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發稿指,近日有社會人士指修例損害醫生專業自主,有關評論「不符事實」,作出回應以正視聽,稱《基本法》第14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保留原有的專業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評審各種專業的執業資格的辦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繼續承認在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已承認的專業和專業團體,所承認的專業團體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

政府續指,透過制訂或修改法律的方式,去訂明醫生執業的資格的權力,與醫委會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兩者在《基本法》框架下,並不互相抵觸,《條例草案》亦不會減損醫委會的法定地位,及其處理本港執業醫生的註冊和紀律規管角色。

局方提到,《條例草案》建議10名特別註冊委員會成員中,有6位即過半數指定為醫學界翹楚,充分彰顯政府對醫生專業的重視;其餘4位成員中,3位必須是醫委會成員,認為有足夠代表性。

對於個別人士指食衞局長可向特別註冊委員會,發出指令是嚴重損害專業自主,局方強調《條例草案》下局長只會在涉及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就委員會執行其職能而發出指令,委員會的權力不會因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指令而改變,並舉例指,若委員會在一段合理時間內,都未能制定認可醫學資格名單,局長可向委員會發出指令,要求委員會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制定有關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