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街市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 食安中心要求停售及追查來源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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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2日)公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九龍城街市一檔戶抽取鯇魚樣本作檢測,發現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1.6。中心已通知涉事檔戶該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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