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車禍死因|肇事車時速曾達150公里 交警否認設「人肉路障」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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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公路近九龍坑兩年前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輛涉超速駕駛的私家車被交通警追截期間翻側,司機及一名乘客身亡,另有數人受傷。死因庭今(18日)就此展開聆訊,交通警供稱當時為想截查一輛以高速行駛的車輛,打算封住連接粉嶺公路的支線道路,令粉嶺公路暢順,以便攔截目標車輛。惟當時的警察通話錄音顯示,有交通警曾說:「喺九龍坑block晒啲車佢。」錄影片段亦見交通警似是截停車輛,交通警作證時稱有作手勢指示車輪慢駛,惟司機們似是誤解其意思,又否認以路上民用車輛當路障。

意外中有兩人死亡,包括坐在司機位旁的乘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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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鍾逸揚(終年37歲)及張梓豪(地盤工,終年26歲)於2018年2月11在粉嶺公路近九龍坑的交通意外中身亡。鍾為司機,張是坐在他旁邊的乘客。

肇事車時速曾高達150公里

交通警潘啟泰供稱,當日下午5時多在新田公路目睹一架銀色7人車以時速超過100公里行駛,最高速時更達150公里,該車更左穿右插,對其他車輛構成嚴重威脅,有司機因而急剎。潘表示,當時他亦要高速追捕,需兼顧路面狀況,故未有向電台通報銀色車的車速。警隊對於截停車輛並無特別指引。

交通警潘啟泰稱目睹七人車在公路高速行駛,他高速追捕。(林樂兒攝)

聽同袍報告自發協助截車

交通警伍日溪表示,案發時他持有駕駛執照13年,他在案發前一年加入護送組,職責包括護送車隊行駛。伍供稱,當日從通訊機聽到同袍潘啟泰的報告,在新田公路追截私家車不果,指目標車輛逃往上水方向。伍自發幫忙,途中得知目標車輛將會駛到粉嶺公路,遂打算封住馬會道支路與粉嶺公路的連接位,即俗稱「九龍坑」的位置。

希望能減少粉嶺公路行車量

他解釋,馬會道支路匯入粉嶺公路之處經常發生交通意外,因行車線會由三條減為兩條,且車輛從支路切入時,司機或會收掣不及。他希望減少粉嶺公路的行車量,讓他可以安全速度部署。

控制台錄得警員當時對話

警方控制台錄音顯示,伍曾說:「我喺九龍坑block晒啲車佢。」庭上亦播放行車紀錄儀的錄影,可見駕著鐵騎的伍在黑色私家車前面慢駛,期間伍曾經舉手,及後停下來不久,即有車從後方撞上來。而事件中,連同伍的鐵騎及目標車輛,共有五車相撞。

交通警伍日溪否認截停路上車輛作路障。(林樂兒攝)

質疑伍當時想截停車輛

死因研訊主任形容,伍似是截停路上其他車輛,而非拖慢行車。伍回應,停車的指示是向上舉手,而他當時打橫伸出右手,是示意減速。裁判官提到,被撞的3名司機李承閔、鄭銘澤及黃志華供稱伍是叫他們減慢及停車,伍同意司機可能誤解其手勢。

認為司機誤會其意思

研訊主任質疑,伍不但未有令粉嶺公路暢通,反而令車「停晒喺度」,與他聲稱要令馬路暢通的原意相違。伍重申原意的確如此,但「喺巧合情況之下,右邊私家車好似唔係咁聽我指示(減速)」,他原本「可能差十幾秒就可以駛到路口(封路)」。研訊主任詢問他是否打算把其他車輛當成路障,以阻攔目標車輛。伍否認,並強調:「從來都冇諗過要截停晒粉嶺公路嘅車。」他又不同意他在黑色私家車前面,自行停下鐵騎,堅稱是因伸手示意而失平衡。

否認截停車輛作路障

伍有意封阻的馬會道支路只有一條行車線。他指,若只封一條支路的車不需得到上級指示,但不記得警隊就封路有無指引。聆訊主任引用《警察通例》,指他不應在此事件中利用其他車輛阻截目標,伍表示「我同意,而且我都冇咁做。」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196、197/2018(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