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榮家族四千萬買20萬呎錦田魚塘地 低價售鄧氏居民 大律師:套丁慣常手法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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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發展商被揭懷疑與原居民套丁謀利!長春社發現,有私人發展商於3年前購入位於元朗錦田水尾村的魚塘,其後申請分拆成近百個小地段,相信涉及套丁行為。《香港01》追查後發現,涉事發展商與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家族有關連,並由其妻子擔任公司董事,以近4,000萬元高價向鄧氏購入5幅近20萬平方呎的地段,分拆成近百幅小地段後,再以低價將80幅地段,於同一日售予鄧氏男丁,疑用作發展丁屋。翻查買賣合約,買賣雙方亦報稱同一樣的地址,各種證據都指向事件或涉套丁。有資深大律師認為以現有證據,可合理懷疑屬套丁的慣常手法。

錦田水尾村的魚塘,近年被分拆成百個小地段,賣給不少姓鄧人士。(香港01記者攝)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於錦田水尾村北部,鄰近著名「樹屋」的幾幅魚塘地,早前發現有發展商將土地分割多個地段並轉售鄧氏原居民,疑當中涉套丁。《香港01》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一間名為「滙利隆有限公司」的發展商,於2013年7月合共以接近4,000萬元的價錢,向鄧氏祖堂購入漁塘5幅地段,面積約1.9萬平方米,即接近20萬平方呎的「祖堂地」,至翌年滙利隆再將5個大地段,分拆成97個小地段。

查冊顯示,買賣已分拆地段的文書日期,恰巧都是2014年2月19日的同一日。(香港01記者攝)

低價售出 蝕3000萬轉手

持有土地的滙利隆其後卻將其中80幅地段,以每1或2幅土地10萬元低價,轉售予69人,包括63名鄧氏,及6名姓伍及姓鄭的人士,合共690萬元。滙利隆僅以購入價不足四分之一的賤價賣地,蝕讓3,000餘萬元;而根據查冊顯示,買賣地段的文書日期,恰巧都是2014年2月19日的同一日,種種跡象,令人質疑交易不尋常。

根據查冊資料,滙利隆於2011年7月成立,由恒安發展創辦人、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妻子林綺媚擔任董事、公司秘書為陳偉莉,陳是王光榮創立的王潘律師行職員。記者發現,滙利隆位於元朗大旗嶺的註冊地址,與恒安發展一樣(編按:「恒安發展」為商業名稱、公司名稱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

至於滙利隆購入5幅魚塘、將地段分割成多份,以及轉售的文件,均由王潘律師行見證,該所律師行由王光榮於1994年所創立,主力處理其村屋買賣事宜。至於王光榮的兩名兒子,新民黨成員王威信及次子王德信均在律師行內任職,而王威信更是今屆元朗區議會的副主席。

買賣雙方地址 同為恒安發展註冊地址

《香港01》更加發現,在地段買賣的註冊文件,不論是鄧氏、伍氏或鄭氏的買家,與賤價拆售地段的滙利隆,竟然同樣用上恒安發展位於元朗大旗嶺的地址。

記者曾經前往上述地址,向職員查證公司負責人是否林綺媚,及是否曾經參與興建村屋等,但對方都拒絕回應。《香港01》也曾發電郵至王潘律師行,詢問王光榮是否得悉由其妻子擁有的公司持有有關地段,及事件可能涉及套丁,惟截稿前未有回覆。記者就事件查詢地政總署,該地段是否已申請建丁屋及是否涉嫌套丁,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在地段買賣的註冊文件,不論是鄧氏、伍氏或鄭氏的買家,與賤價拆售地段的滙利隆,同樣用上恒安發展位於元朗大旗嶺的地址。(香港01記者攝)

王光榮涉多宗套丁疑雲 或成翻版大埔華樂豪庭

錦田水尾村北的5幅魚塘,雖劃入可建丁屋的「鄉村式發展」用地,但根據錦田北分區計劃大綱圖,填塘仍需事先向城規會申請,而城規會暫未收到有關該地段的改劃申請。不過翻查過往資料,不難發現今次與過往涉嫌套丁的模式存在不少雷同之處,《香港01》曾揭發的兩宗套丁事件中,王光榮及其妻林綺媚亦是關鍵人物之一。

以位於大埔頭的華樂豪庭為例,絕大部分地皮由王光榮以超過5,000萬元購入,並於1997年將地皮分拆成過百塊,每塊以低價25萬元轉售予100多名男丁,當丁屋落成後,男丁再將物業控制權授予王光榮的生意伙伴,然後公開發售物業。

地政官家族夥商人 涉套丁建億元丁屋屋苑 地政署:或刑事調查
父涉套丁 女地政官3折買丁屋 前廉署主任: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香港01》早前揭發地政主任家族疑夥同商人合作套丁,共同發展位於元朗攸潭尾的「攸美山莊」,王妻林綺媚、王的律師行親信陳偉莉亦同樣牽涉在內。在該件事件中,「冠銳有限公司」、地政處高級地政主任賴奕平之妻容麗娥,以及賴奕平一名親屬,於90年代初先後買入攸潭尾的三幅地皮,再以成本價轉到15名男丁手上,其後男丁再簽署授權書,指定賴妻和陳偉莉為業權代理人。「冠銳有限公司」正是由容麗娥、王光榮之妻林綺媚,以及陳偉莉3人共同持有。

在今次在水尾村北魚塘購地及割地的過程中,公司董事、秘書,以及所牽涉的律師行,不約而同亦與王光榮有所關連,令人質疑事件乃套丁的前奏。

香港01記者曾到滙利隆的公司註冊地址,惟現址為「榮佳建築公司」,根據查冊顯示該公司的商業名稱為「恆安發展」,即「村屋大王」王光榮創立之公司。(香港01記者攝)
由王光榮發展的大埔華樂豪庭,有超過一百棟,為該區的大型丁屋項目。(資料圖片)

若套丁謀利 保守估計可賺逾6億

以元朗「攸美山莊」為例,15幢丁屋保守估值共1.5億元,即每幢丁屋別墅售價大約1,000萬,若錦田水尾村北魚塘分拆後的地段,將興建69幢的丁屋別墅,如每幢1,000萬推算,扣除買地時的成本後,全數售出後仍可賺取逾6億元。

大律師:套丁慣常手法

本土研究社成員林芷筠表示,從表面證據看,這種將地段分割再轉名予原居民的操作,是典型丁屋屋苑發展的前期步驟。若該些丁屋落成後立即轉讓,則很可能涉及套丁,但目前未有實質證明。

熟悉套丁情況的大律師譚俊傑認為,從上述疑點分析,將一幅大地段分拆成小地段轉售,屬套丁的其中一種慣常手法,而且該公司才剛成立不久,以蝕本3,000多萬的情況之下賣出土地,形容情況十分奇怪,加上買賣雙方地址同為恒安發展註冊地址,做法就更加不尋常。但他補充,現時仍未知道男丁是否已申建丁屋,亦未實際涉及丁權買賣,暫未可斷定事件是否涉套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