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罪成5警終極翻案失敗 終院拒批上訴許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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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他們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同被判囚兩年。上訴庭去年判其中兩名警員上訴得直,而另外5名警員的定罪上訴則被駁回,但刑期獲減至15至18個月。他們今(7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作最後嘗試。上訴人律師質疑打人影片的真確性,以及原審法官在處理該些影片採用錯誤的法律標準,惟法官未有接受,拒絕頒下上訴許可,並會稍後頒下書面理由,五警終極上訴亦要止步。

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離庭時未有發言。(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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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提出上訴的5名警員分別為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其中黃祖成案發時為總督察,劉卓毅為高級督察,白榮斌為警長,另外兩人則為警員。 他們被指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襲擊曾健超。此外,陳少丹亦被裁定1項普通襲擊罪成,指他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

5警已全部刑滿出獄

5名罪成警員已全部服刑完畢,今日只有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有到法庭,黃在得悉法庭結果後離開法院時,被問及對結果的看法、是否後悔或會否向曾健超道歉時,都未有回應。

上訴人質疑未有傳召攝影師

上訴人律師主要爭議涉案相關打人影片。代表黃祖成等人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質疑,控方在原審時未有傳召拍攝片段的攝影師,辯方因此無法作出盤問。律師指,控方在原審時,就無綫的片段傳召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惟律師指,黃並非獨立的證人,原審法官卻依賴其傳聞證供。

惟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上訴人在原審時已得知相關事項,為何在事後才提出。

質疑原審處理影片標準不可行

郭兆銘又指,無綫的片段曾有49秒斷開,原審法官未能確認中間發生何事,認為是次並非一個公平的審訊。

而代表陳少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則指,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蔡解釋,在港愈來愈多案件涉及影片,因此法庭處理影片時以什麼標準,十分重要。蔡認為原審法官處理時認所採用的標準不可行。

蔡舉例指,若在一宗謀殺案中,控方指控A殺了B,辯方可下載很多影片反駁指控,而在現今虛擬實境等科技下,可修改影片。

律政司代表回應時指,無論是原審法官或上訴庭,都裁定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影片的真確性。

至於另外兩名涉的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早前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

案件原定於本年2月審理,但因新冠肺炎的疫情而押後。

案件編號:FAMC 48、49/2019

▼七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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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去年就七警的上訴所作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