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丁屋免差餉地租 郭卓堅指不公再求覆核兼取消政策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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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就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只獲判部份勝訴,郭今(23日)提出新理據,指現時原居民獲豁免支付差餉和地租的政策,是違反《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等的公平原則,因而再次要求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取消丁屋政策。郭庭外稱,只有非原居民繳付差餉和地租並不公平,並舉例指:「食飯得一個人畀錢,梗係好慘架啦,大家一齊夾,先至合理。」

郭卓堅繼早前丁屋覆核獲「小勝」後,再以另一理由申請覆核並希望取消政策。(朱棨新攝)

差餉地租由非原居民負擔不公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差餉物業做價署署長蔡立耀。

入稟狀指,差餉和地租應由全港市民共同承擔。而現時原居民免付差餉和地租,轉嫁由非原居民負擔,是違反《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取消該政策。

郭:大家一齊夾至合理

郭卓堅稱希望官司能獲勝訟,原居民可承擔差餉和地租,從而令非原居民繳付的差餉和地租可減少。他舉例說:「食飯得一個人俾錢,梗係好慘架啦,大家一齊夾,先至合理。」

將就政策歧視女性提上訴

郭又指,丁權案中獲判部份勝訴,加強今次申請司法覆核的信心。至於丁權案中敗訴的部份,郭將會就丁權政策涉歧視女性這些理據,提出上訴。

法官周家明在裁決中,只裁定如以私人協約方式(Private Treaty Grant)和換地,即申請政府公地建屋才熟違憲,有丁權者在自己的私人地建屋則合憲;法官又確認丁權是傳統價值,受《基本法》保障,雖然這政策在男女平等條件上存在不公,但周官指當時立法時已知情,故認為未有影響。

案件編號:HCAL106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