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政府專家證人批套丁是禍根:政府無勇氣、決心處理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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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就丁權覆核案頒下判詞,指丁權屬傳統權益,但指申請官地建屋是違憲。
審訊歷時逾三年,涉及追溯丁屋政策的前世今生,各方更委聘多名專家證人重塑當年歷史。受政府一方聘任的專家證人、研究新界土地發展多年的歷史學家夏思義(Patrick Hase),接受專訪時直言丁屋政策的禍根來自「套丁」問題,政府有必要修正政策。但他坦言,當中牽涉多方利益,質疑政府根本無勇氣及決心改善問題。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全港約有24萬名擁有丁權的原居民,社會經常有聲音批評這是「特權」。 2004年,地政總署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提高申請丁屋的門檻,原居民強烈反對,揚言要在七一遊行上街抗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後與當時的鄉議局主席劉皇發開會商討,最終擱置計劃。(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裁定以私人協約(Treaty Grant)或換地方式(Exchange)批出的丁權違憲,惟原居民仍可以免費建屋牌照(Free Building License)於私人土地上興建丁屋。由於審訊圍繞丁權是否屬於「傳統權益」,以介定有否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故部分焦點落於丁屋政策於1898年以前的「前世」、及1972年推行政策後的「今生」。

夏思義 Patrick Hase為政府委聘的專家證人。(盧翊銘攝)

政府專家證人:丁屋政策不能被濫用

受政府委聘、曾出任沙田政務專員的歷史學者夏思義,多年來研究本港歷史。退休後隱居大埔林村,居於村屋的他甫見面即「申報利益」:「呢個單位都係由發展商手上買,可能都係同套丁有關。」研究本港歷史少不了觸及新界土地政策,他坦言丁屋政策有其存在意義。

他解釋,因英國政府於1898年後接管新界時,確實曾向新界原居民保證可依舊享受傳統權益,「好多人講緊丁權唔公平嘅時候,遺忘了以前原居民農地被政府取走後,的確無法再耕作。」他續稱,丁屋政策出台前,理民府(district office)及殖民政府於執行土地政策上有出入,推行丁屋政策確實有管治上的需要。但他強調:「他們(原居民)無可厚非可有特權,但權利不能夠被濫用。

↓圖解丁權覆核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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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思義認為丁屋政策的禍根為丁權被濫用。(盧翊銘攝)

補地價難抑制轉售丁屋

他口中的濫用,正是「套丁」。於夏思義而言,丁屋政策的禍根在於丁權被濫用,引致衍生出套丁問題。他指出,據歷史資料顯示,原居民建屋僅為自住用途,目的為改善居住狀況,「並唔係鄉議局所講的無限制轉售。」

不過政府於1972年推出丁屋政策時,因認為難以監察建屋目的,故僅以補地價的措施抑制轉售情況。由於政策本身存有漏洞,令有心人士容易從中獲利,「(補地價)從來無發揮效用...補地價金額遠遠低過市價。」

他希望政府能透過完善丁屋政策,加強規管解決套丁問題。(盧翊銘攝)

倘解決套丁 丁屋申請將大減

對於社會上有聲音提出廢除丁權、丁屋截龍等建議,夏思義認為是次裁決確立丁權的認受性,與其討論政策存廢等結構性問題,更應促使政府改善丁屋政策、加強規管。他建議政府可從多方面入手,如提高補地價金額、列明只限自住,或限制原居民轉售土地的對象等。他指出,現時幾乎全數涉及套丁的個案均以建屋牌照方式(Free Building License)申請建屋,他強調,若政府決心重整丁屋政策,相信丁屋申請將大幅下跌,「只要成功擺脫套丁問題,丁屋申請起碼下跌90%。」

質疑政府不願與鄉議局對立

夏思義80年代出任沙田政務專員,熟悉政治環境的他,直指無信心政府能夠解決套丁問題。他批評現時政府無足夠決心及勇氣去處理丁屋政策,「無人願意處理鄉議局的問題。」他又指出,於80年代政府曾為田心村作出規劃,先劃分出可供建屋土地,再按照規劃批出丁屋申請。不過,其後政府並無再就其他新界村落作出類似規劃,「我好質疑政府會唔會成功解決丁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