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發展局重申不優先檢討丁屋政策 一成鄉村未有村界
高等法院日前為丁權司法覆核案頒下判詞,指明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批出的丁權違憲。發展局以向立法會提交特別財委會書面回覆時表示,丁屋政策涉法律、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目前增加短中期土地供應更具迫切性,重申現階段不會優先處理檢討丁屋政策的工作。
此外,地政總署於過去3年共接獲1,451宗舉報「套丁」的投訴,當中約一成轉介至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而資料顯示,全港642條認可鄉村當中,仍有67條未劃定村界,亦未能定出完成時間表。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特別財委會書面回覆時,重申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丁屋政策下的免費建屋牌照,屬《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而且合法合憲,但私人協約及換地則不合法。
局方續指會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是否提出上訴,即使上訴與否,案件亦會對丁政策產生影響。
發展局又強調,丁屋政策檢討本身涉及法律、環境、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當局更有迫切性增加短中期土地供應,而丁屋政策檢討,並非目前優先處理的工作。
過去3年接約千五宗「套丁」舉報
此外,地政總署於2016至2018年間,共接獲1,451宗舉報「套丁」的投訴,經初步檢視後,有133宗已轉介至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即佔整體約一成。
一成認可鄉村未劃村界
而現時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須符合兩項條件,包括土地必須位於認可鄉村範圍內(即俗稱村界),以及土地用途須為鄉村式發展。
發展局的資料顯示,全港共有642條認可鄉村,但仍有67條未劃定村界,以元朗佔多數達49條,其餘則位於西貢、荃灣、大埔及離島。
局方解釋工作受各種問題影響,包括地形限制、兩條鄉界重疊和村民反對等,地政總署需時解決問題,亦未能定出完成時間表。
約2成僭建被檢控
至於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屋宇署稱去年共發出573張清拆令,但提出檢控的僅153宗,佔整體約26%。至於不遵從清拆令而被罰款的總額,合共124萬元,略低於2017年的144萬。
就市區各類樓宇的僭建物,屋宇署去年共發出12,246張清拆令,但提出檢控的僅3,207宗,佔整體約26%。至於不遵從清拆令而被罰款的總額,合共1,571萬元,較2017年1,253萬元略增四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