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發展局重申不優先檢討丁屋政策 一成鄉村未有村界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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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為丁權司法覆核案頒下判詞,指明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批出的丁權違憲。發展局以向立法會提交特別財委會書面回覆時表示,丁屋政策涉法律、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目前增加短中期土地供應更具迫切性,重申現階段不會優先處理檢討丁屋政策的工作。
此外,地政總署於過去3年共接獲1,451宗舉報「套丁」的投訴,當中約一成轉介至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而資料顯示,全港642條認可鄉村當中,仍有67條未劃定村界,亦未能定出完成時間表。

丁屋政策出台,源於政府於60至70年代不斷在新界收地,並向被徵收土地的村民派發換地權益書。惟政府無法以地賠地,為補償原居民,遂容許原居民向政府申請俗稱「丁屋」的小型屋宇。(資料圖片)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特別財委會書面回覆時,重申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丁屋政策下的免費建屋牌照,屬《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而且合法合憲,但私人協約及換地則不合法。

局方續指會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是否提出上訴,即使上訴與否,案件亦會對丁政策產生影響。

發展局又強調,丁屋政策檢討本身涉及法律、環境、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當局更有迫切性增加短中期土地供應,而丁屋政策檢討,並非目前優先處理的工作。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全港約有24萬名擁有丁權的原居民,社會經常有聲音批評這是「特權」。 2004年,地政總署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提高申請丁屋的門檻,原居民強烈反對,揚言要在七一遊行上街抗議,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後與當時的鄉議局主席劉皇發開會商討,最終擱置計劃。(資料圖片)

過去3年接約千五宗「套丁」舉報

此外,地政總署於2016至2018年間,共接獲1,451宗舉報「套丁」的投訴,經初步檢視後,有133宗已轉介至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即佔整體約一成。

一成認可鄉村未劃村界

而現時新界原居民興建丁屋,須符合兩項條件,包括土地必須位於認可鄉村範圍內(即俗稱村界),以及土地用途須為鄉村式發展。

發展局的資料顯示,全港共有642條認可鄉村,但仍有67條未劃定村界,以元朗佔多數達49條,其餘則位於西貢、荃灣、大埔及離島。

局方解釋工作受各種問題影響,包括地形限制、兩條鄉界重疊和村民反對等,地政總署需時解決問題,亦未能定出完成時間表。

新界村屋僭建的問題嚴重。(資料圖片)

約2成僭建被檢控

至於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屋宇署稱去年共發出573張清拆令,但提出檢控的僅153宗,佔整體約26%。至於不遵從清拆令而被罰款的總額,合共124萬元,略低於2017年的144萬。

就市區各類樓宇的僭建物,屋宇署去年共發出12,246張清拆令,但提出檢控的僅3,207宗,佔整體約26%。至於不遵從清拆令而被罰款的總額,合共1,571萬元,較2017年1,253萬元略增四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