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閒置物業應繳空置稅? 財庫局:非有意囤積用地 條例不適用
現時政府有不少空置物業及土地,部分更處於市區中心地帶,做法惹人詬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3日)於立法會上,就空置物業用途回答議員質詢,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於會上問及會否效法私人住宅的做法,考慮向空置政府物業徵收空置稅。劉怡翔指出部分空置物業位處偏遠地區,政府非有計劃囤積用地,故不適合收取空置稅。
現時於政府產業署網站及地理資訊地圖內,可分別查看供非政府機構租用的空置物業及可供短期租用的土地資料。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提出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將空置物業及土地撥作社福設施、過渡性房屋等用途。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當局「離地」、「自我感覺良好」,質疑部分物業空置年期達10年或以上,認為未能地盡其用。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於會上指出,現時政府空置物業主要分為校舍及非校舍兩種,部分租予政府部門作儲物或其他用途,而空置的物業則會先物色合適的政府部門,後再考慮騰出予其他機構租用。現時政府正朝「一地多用」的方向發展土地,以便整合用地提供更多社福設施。
而地政總署就短期租約的用地共接獲90份申請,並批出16份,處理申請平均需時1至2年。他續稱,當局會定期檢討用地用途,以往曾有用地改作住宅、公屋用途,而審計署會亦會檢視個別部門有否善用資源。
他又否認局方做法「自我感覺良好」,指出部份空置年期較長的物業位處偏遠地區,並以花園道一幅空置地為例,指其雖處於市區,但由於交通不便導致未有接獲申請,「唔係離地,係部份土地有困難。」他續指,部份物業為歷史建築,於改建工程上有一定困難,故當局推出10億元的資助計劃,希望協助非政府機構發展空置土地。
而適逢日前政府建議向一手私人住宅徵收空置稅,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提出會否考慮向空置的政府物業徵收空置稅。劉怡翔回覆時以剛結束司法覆核案的旺角街市為例,指出政府非有意囤積用地,故不適合收取空置稅。
根據政府提供資料,現時於市區、而樓面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空置政府物業共有21個。當中以中西區及灣仔區的物業數量最多,分別有7個。另外空置超過10年的物業亦共有7個,部分處於市區地段,包括灣仔加路連山道政府宿舍、食物環境衞生署洗衣街車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