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如廁被踢開廁格門強搶背包 積犯認10天劫5人 囚5年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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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婦往餐廳廁所如廁時,突遭陌生男踢開廁格門,並強搶掛在門後的背包外,又遭警告不要追趕。婦人事後求救,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名積犯,揭發該積犯10天內港九新界搶劫多人。積犯今(2日)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搶劫罪,並稱當時因女友懷孕,心急要錢再重施故技。法官判刑時透露積犯的女友最終因壓力而流產,在同情其女友之餘,指事件由積犯引起,判他入獄5年半。

被告李偉業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搶劫罪被判入5年半。(資料圖片)

曾有52項案底

被告李偉業,47歲,承認於去年2月21日至3月2日期間,在多個地方搶劫5名介乎26至76歲的事主。

法官判刑指,被告的案底差劣。他有52項案底,其中34項是搶劫。他於本年2月因藏有第一類毒藥等罪,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8個月,現時仍在服刑。

出獄後找工不遂

法官又讀出被告和其女友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指,在2017年出獄後嘗試找工作但不果,遂依靠綜緩為生。而女友於去年懷孕,被告才再次搶劫他人。惟女友因壓力而流產,被告深感自責。同時,被告亦向搶劫案的事主致歉。

被告女友則指被告是盡責的「丈夫」,她對事件感到難過,望他獲輕判,。法官指對被告女友的情況深感同情,但正如被告在求情信中指,是被告引致事件。

同日內搶劫3人

法官又斥責,被告在搶劫時曾使用暴力。因被告的案底,以及在警方保釋期間干犯部份部罪,法官因此加刑。

案情指,一名31歲女司機於去年2月21日,在銅鑼灣加路連山道泊車時,戴口罩的被告突然伸左手抓著女司機的手,右手持啤酒樽,要脅她交出手袋和現金,否則會打她的頭。被告最終搶去女司機價值7千元的電話,然後逃去。被告之後再於旺角和紅磡,分別搶劫兩名女子的手袋和現金等。

七旬婦倒地照搶手袋

去年3月1日,63歲沈姓事主到紅磡翔龍灣廣場一餐廳的女廁時,突遭被告踢開廁格門,並強搶她掛在門上的背包。沈一度想追著被告,被告警告她勿再追趕,最終被告成功追離現場。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搶去沈姓事主的財物後,搭的士到深水埗醫局街,遂於該處埋伏。而被告於去年3月2月,再在天水圍搶劫一名76歲馮姓事主。他突從後想搶馮的手袋,馮倒地但依然捉緊手袋不放,被告再強搶並逃走,他搭的士回到深水埗時,即被埋伏的警員拘捕。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招認犯案,並認在搶劫沈姓事主時,曾用指甲鉗威脅對方。

根據資料顯示,被告曾16次尾隨獨行婦女打劫,於2008年被判囚7年半。惟他於2013年出獄後,再在北角及太子5度行劫獨行婦女。他於2014年因5項搶劫罪,被判囚4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3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