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合謀搶劫1 隻勞力士錶 3人認罪候判 官質疑每人可分多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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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男子涉嫌聯絡一網上賣家,聲稱看中他一隻20萬的勞力士錶,惟相約見面時卻施以胡椒噴霧,強搶手錶,惟最終被捕。其中3男早前承認搶劫罪,案件今(2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指多名被告均案底纍纍,而他們多人合作只為搶一隻勞力士錶,質疑每人可以分得多少,把案押後至4月29日判刑。

3名被告:吳祖軒、潘俊達、范秀良,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資料圖片)

兩被告「案中案」後獲釋

3名認罪的被告:吳祖軒,28歲;潘俊達,30歲;范秀良,47歲,承認於2017年4月14日在南洋中心搶劫姓姚的男子一隻手錶。

同案原另有兩名被告宋福和賈愷林,二人均不認罪,並爭議部份警誡口供,及手機通話是否適合作呈堂證供,法庭曾進行「案中案」程序,最後裁定兩被告兩項證據均不適合呈堂,控方最後亦決定不再起訴宋和賈。

官認為證物警員口供存疑

據悉,有警員起初供稱是在警誡宋後才檢取其手機,惟他在盤問下改稱,是警誡前檢取手機。據了解,宋福和的手機有和某些被告的通話紀錄;另一名警長亦承知賈擔心母親的生計,故在拘捕賈時,出於同情而勸告對方「合作、坦白」便毋須擔心。法官認為處理證物的警員證供有問題,不接納相關證供。

3名認罪被告案底纍纍

庭上早前透露,認罪的被告中,吳有3項案底,並曾就一宗縱火案被判入獄4年,潘則有9項案底,當中包括搶劫和盜竊,去年5月才獲釋;范則有21項案底,其中17項與盜竊有關。辯方亦承認3名被告案底纍纍。

法官直指潘為本案主腦,在干犯本案後數個月又再干犯另一案件,而吳則在本案發生前犯下縱火案。法官又質疑為本案會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又要求得知該縱火案詳情及律政司的解釋。

3名認罪被告案底纍纍

庭上早前透露,認罪的被告中,吳有3項案底,並曾就一宗縱火案被判入獄4年,潘則有9項案底,當中包括搶劫和盜竊,去年5月才獲釋;范則有21項案底,其中17項與盜竊有關。辯方亦承認3名被告案底纍纍。

法官直指潘為本案主腦,在干犯本案後數個月又再干犯另一案件,而吳則在本案發生前犯下縱火案。法官又質疑為本案會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又要求得知該縱火案詳情及律政司的解釋。

曾向事主施胡椒噴霧

案情指,事主接到訊息得知有人看中他在網上放售的一隻價值20萬元勞力士手錶,雙方談好價錢後相約在南洋中心交易。事主當日與友人一起赴約,范自稱為買家並要求驗貨。此時吳突然跑出向事主及其友人噴胡椒噴霧,范乘機搶走手錶,並有一私家車駛至接應范逃走,吳逃走時被途人制服。范及後將搶來的手錶交予潘。

案件編號:HCCC2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