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漢入老翁家用菜刀搶劫數百元 與女友見面後自首 認罪候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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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無業漢見一唐樓單位的門未有上鎖,便持菜刀入內搶劫單位內一名六旬老翁數百元,同日內再劫走一名男子的單車,然後用劫得的數百元吃飽後與女友見面,之後自行到警署自首。越南漢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案件押後至明天求情及判刑。

被告吳世文(Ngo The Manh)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資料圖片)

被告吳世文(Ngo The Manh),42歲,承認於2017年5月11日,闖進67歲男戶主位於深水埗的單位,並劫去男戶主身上的錢包,內有200元港幣、200元人民幣及身分證等財物。

男戶主原想上床休息

案情指男戶主當時正在床上休息,被告進入單位後拿菜刀指向男戶主,又著他不要動,然後被告著男戶主開啟前門及威嚇男戶主不要追他,及後手持菜刀離開,不過男戶主趁被告離開單位後不久大叫「打劫」,嚇得被告連忙逃走。

被捕後稱花光錢買食物

被告同日在油麻地再以菜刀威嚇另一男子,劫去其單車,並於稍後時間自行到警署自首。被告在警誡下稱因一時貪念,所以偷錢買食物,又承認闖入單位打劫及劫去單車,而他行劫後登上一輛的士往元朗,與朋友及女友見面後才自首,而他已用光劫款買食物。

被告原亦被控劫走單車,但該控罪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作起訴。

案件編號:HCCC4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