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頭打劫被截「跌眼鏡」 逃脫卻留下DNA 售貨員認搶劫判囚62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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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累累的男售貨員於4年前手持硬物,在旺角扑頭搶劫一名中年女子的手袋。而他在逃走被其他途人追截,雖然最後逃脫,但遺下手袋和自己的眼鏡等。警方憑眼鏡上的售貨員DNA,鎖定其身份。售貨員被捕後,今(2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斥責售貨員瞄準事主的頭部襲擊,幸好事主的傷勢不嚴重。法官就搶劫案判售貨員入獄5年2個月,其中1年2個月和他正在服刑的刑期同期執行,即加監4年。

被告曾子龍承認搶劫罪被判入獄5年2月。(資料圖片)

被告曾子龍,34歲。庭上透露他有多項案底,涉及17罪。而他因販毒罪而在2017年被判囚14年8個月,現時仍在服刑。他今承認於2015年12月27日早上在旺角甘霖街搶劫一名45歲女事主的手袋。

受毒品影響用何物行兇記不得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毒品影響而犯案,他已不記得案發時手持什麼硬物。而法官判刑時,被告以硬物襲擊事主的頭,而對方完全沒有防範,猶幸其傷勢不算嚴重。就本案的搶劫罪,法官判被告入獄5年2個月,而其中的1年2個月和他和現時的刑期同時執行,因此加監4年。

被告逃走掉手錶眼鏡

案情指,女事主(案發時45歲)於2015年12月27日早上6時半離開住所。當她扺逹旺角甘霖街,被告突然手持硬物打事主的頭一下,令對方頭破血流。被告繼而搶去事主的手袋,內有一和手提電話、人民幣5000元和港幣1500元。

事主隨即追著被告,並大叫「搶野」,一名男途人加入追逐。男途人一度捉到被告,但最終被他掙脫逃去。而事主在新填地街和登打士街尋獲手袋,現金和手機仍在,男途人亦在該處檢獲被告的眼鏡和手錶。

眼鏡驗出被告DNA

事主被送院後,檢查發現其頭部有一個3厘米長的裂傷,需縫上6針。而警方化驗眼鏡和手錶,在眼鏡驗出被告的DNA。警方因此發出通緝令,之後發現他另涉其他案件而遭扣押。

案件編號:HCCC19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