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回顧】一文看清騷亂事件13案 黃台仰等3人仍被通緝
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砵蘭街有小販擺賣,後來演變成警民衝突,事件中有多人被捕,並分成了13宗案件在各級法院審理。事隔3年,仍有兩案未完全了結,但涉及較嚴重指控的案件,包括在高等法院審理涉及梁天琦等被告的案件,繼陪審團今(22日)作出裁決後,亦大致塵埃落定。案中五名被告中,除袁智駒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外,案中首三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在高等法院被判暴動罪名不成立。 至於人稱「美國隊長」的第四被告容偉業,七條控罪中有三條暴動及襲警罪成立。李諾文與林傲軒當庭釋放,而梁天琦則因早前另一宗暴動案已被判罪成,因此需和另外兩名罪成的被告回監獄服刑。同涉案的黃台仰等3名被告仍在潛逃,至今仍被通緝,1人仍在保釋候查。
高院兩案審結 黃台仰仍在逃
被安排在高等法院審理的暴動案,涉及被告10人,分成兩案審理,分別於去年1月及11月開審。
其中去年初率先開審的案件,涉及的8名被告均被控暴動罪等罪名;主要集中於當晚凌晨事發之初,於砵蘭街的騷亂,及擴展至亞皆老街的警員開槍事件,兩被告梁天琦及黃台仰更被控煽惑暴動罪名,惟黃及另一被告李東昇,開審前數月潛逃,至今仍被通緝。
盧建民暴動罪成囚7年
該案開審前,被告黃家駒認暴動罪,被判入獄3年判,梁天琦認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有份參與在亞皆老街的暴動,被判入獄6年,被告盧建民被裁定在砵蘭街參與暴動,被判入獄7年,該審訊中,只有被告林倫慶脫罪。
梁天琦與林傲軒及李諾民,被指涉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因陪審團未達成裁決,三人被安排於去年11月,與有「美國隊長」容偉業,及袁智駒的案件一同審理,袁在開審前認暴動罪,另外首三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今日(22日)在高等法院被判暴動罪名不成立。 至於人稱「美國隊長」的第四被告容偉業,7條控罪中有2項暴動及1項襲警罪成立。
區域法院7案 兩案仍未審理
區域法院至今共須處理7宗與暴動相關案件,其中5單涉及較少被告的,已於2017年至去年陸續審理完畢,另2案的被告,去年才被控,現仍在排期階段。在區院審理的案件包括:
1. 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及廚師薛達榮(32歲),三人同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入獄3年。
2. 電腦技術員楊家倫(32歲)被指在豉油街縱火燒的士,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罪成,被判入獄4年9月。
3. 三名被告:楊子軒(19歲)、羅浩彥(21歲)、連潤發(27歲)被指在豉油街向警員擲石,羅及孫被判入獄3年,楊被判入教導所。
4. 涉及11名被告的案,涉及向警察擲磚及玻璃樽,包圍警車等,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倩怡潛逃,另10人全部罪成,被判入獄28至51月。
5. 男侍應鄧浩賢涉嫌當晚曾向警員掟磚及玻璃樽,至2017年才被拘捕,鄧去年在區域法院認罪,並稱只是「貪得意」才犯案,被判入獄2年10月。
6. 有「旺角女村長」的女被告畢慧芬,去年才被捕及控以兩項暴動罪名,案件已排期於下周一(25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7. 警於於今年1月再拘捕3名男子:譚百熙、陳舜堯、王國斌,指他們當日有份參與暴動,案件在區院排期候訊。
裁判法院4案最高被判入獄9月
5名有份參與當晚騷動,但涉及較輕罪名的被告,2016年已分4案在九龍城法院審理,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被指當晚以水樽擲警員,被裁定襲警罪成,入獄9個月;另4名被告,一人在審訊後無罪釋放、一人認罪後被判接受感化18月、另兩人陳卓軒和陳宇基,則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及襲警罪成,被判入獄3月及21日。
警方至今拘捕91人 1人仍候查
警方透露,旺角騷亂自2016年2月發生至今,共拘捕了91人,包括80名男子,及11名女子,年齡介乎14至70歲,涉及罪名包括「暴動」、「煽動暴動」、「縱火」、「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襲警」、「刑事毀壞」、「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盜竊」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等。其中64人已被起訴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其中3人棄保潛逃;1人正保釋候查;26人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已獲釋放。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HCCC408A/2016